楚1:回到《野酸的暴露故事》第六和第七回:“人人都說太子犯法,庶人同罪。這是因為強奸和謀殺。作案後還有人活著嗎?”
楚二:《史記·尚軍列傳》:使之可得,而不可分,恐民不信,已是樹立於國城南門,舉十金以供能遷北門者。人怪它,不敢遷徙。還是那句話,“能遷移的給五十金。”有壹個人遷移到它那裏,需要交五十金,明確表示不會欺騙。卒令。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壹年,成千上萬的人壹開始就感到不便。所以王子違反了法律。魏陽說:“法律不行,就從上面犯。”法國王子。王子,妳的繼承人,不能被懲罰。懲罰他的兒子傅公子的虔誠,侮辱他的老師龔。明天,秦人都渴望秩序。經過十年的旅行,秦敏-達說,山裏沒有小偷,這家人給了別人足夠的錢。民勇公戰,畏私鬥,鄉鎮市治。在秦敏演講的開始,那些不方便的人已經來使它方便了。魏陽說:“這都是亂民”,就搬到邊城去了。後來,人民不敢討論秩序。
其實,天子之罪與庶人之罪都是太子之罪與庶人之罪的變體,意思相同。只是老百姓的壹廂情願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