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2、負責統籌規劃和保護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3.負責水資源保護;
4、依法負責水利行業的安全生產;
5、負責全區水利科技和教育培訓工作;
6、執行水利行業技術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十二條。
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壹管理和監督。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壹管理和監督。
水利局屬於什麽單位?
1,水利局屬於行政單位。是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
2、主要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供排水、工程建設、河湖保護、依法治水、依法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