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的實踐承諾
1.***性承諾。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和保持先進性的具體要求,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結合創建“五好”黨組織、爭當“五好”黨員活動,提出了各行業、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和不同崗位黨員承諾的* * *要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出公開承諾。2.工作承諾。黨員根據各自的崗位職責、技能和年齡,在加強自身建設、實現工作目標、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等方面做出承諾。要把黨員公開承諾與創建基層黨建示範點、“黨員責任區”、“黨員先鋒崗”、黨員“定崗定責”、為民服務全過程代理等工作結合起來,擴大承諾範圍,提高承諾實效。3.做出切實的承諾。基層黨組織圍繞黨員群眾最關心、最迫切需要辦的實事做出承諾;黨員承諾根據自己的能力和特長,每年或每期為群眾辦幾件實事。把黨組織和黨員保持先進性的要求變成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的生動實踐,進壹步密切黨群幹群關系。四。方法和步驟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公開承諾,壹年內由黨支部組織實施。主要包括以下鏈接:1。確定承諾。每年年初,基層黨組織結合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確定承諾。根據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結合崗位特點和本人實際,黨員自願做出承諾。在確定承諾之前,要征求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召開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黨員與群眾協商等方式提出,使承諾明確、具體、可行。2.仔細回顧和檢查。上級黨組織要逐壹審查基層黨組織和基層黨組織對黨員作出的承諾,重點審查承諾是否符合黨員的意願,是否切實可行。思想工作實踐不緊密、內容空洞的,要進壹步修改完善;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研究確定。3.公開承諾。承諾事項確定後,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應簽訂承諾書,明確承諾單位或承諾人、承諾事項、保障措施、完成時限等內容。,並通過黨務、政務、村務、發放明白紙、報紙、內網等形式在黨員中向群眾和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4.嚴格監督和考核。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履行承諾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建立承諾賬戶,及時取消已完成的承諾數量,對未按時完成的要及時提醒和督促。結合年度基層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認真檢查自己承諾的落實情況,接受黨員群眾的評議。評價結果作為評價第壹棵樹的重要依據。對履行承諾成績突出、黨員群眾普遍滿意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承諾落實不力,黨員群眾不滿意的,要批評教育,督促認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