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鎮各區或各村提出的有關水利的問題,可在權限內當場答復或解決,五天內不能答復。
3.對鎮領導布置的各項任務和工作給予建議,並圓滿完成。
4.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科學施工,嚴格質量控制,實現百年大計,質量第壹,絕不能有豆腐渣工程。
5.在水利建設工作中,損害農業、農村、農民利益,給工程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以上承諾請全鎮各級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