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原名周樹人,是現代傑出的作家。
魯迅成功的壹個重要秘訣就是珍惜時間。魯迅十二歲在紹興城私塾時,父親病重,兩個弟弟還小。魯迅不僅經常去當鋪、跑藥店,還得幫母親做家務。為了不影響學習,他必須做好準確的時間安排。
從那以後,魯迅幾乎每天都在擠時間。他說: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妳擠壹擠,它總是存在的。魯迅的閱讀興趣非常廣泛,他喜歡寫作。他還對民間藝術,尤其是傳說和繪畫深感興趣。正因為他涉獵廣泛,多方面學習,所以時間對他來說很重要。他壹生多病,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都不好,但每天不到深夜也不會放棄。
在魯迅眼裏,時間就像生命。美國人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認為:時間就是生命。如果無緣無故的浪費別人的時間,其實無異於為了錢殺人。
所以魯迅很討厭那些老是跟著老板東奔西跑,坐在西邊,說三道四的人。他工作忙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找他聊天或者閑扯,哪怕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會很粗魯的對別人說:“好了,妳又來了,沒有別的事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