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以2007年為基期,2015年為規劃期,展望2020年。它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指導性文件,是依法審批、監督和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的重要依據。該計劃對采礦業有以下具體要求:
第壹,開源節流保發展。地質勘查要先行,統籌公益性和商業性地質工作,遵循地質規律,加強基礎地質工作,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加大地質勘查投入,找新區,走專項,挖老點,走出去,依靠科技和人才,力爭實現找礦重大突破,提前5-10年奠定國民經濟發展的資源基礎。努力轉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把節約放在首位,綜合勘探,綜合開采,大幅度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促進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雙贏。
第二,合理開發,註重保護。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統壹規劃管理,實行* * *同責,各級人民政府和部門齊抓共管,政府和企業各負其責,嚴格準入條件,合理開發利用資源,最大限度減少資源開發活動對周邊地區的環境影響和破壞,推進礦區廢棄地復墾,切實保護礦山地質環境和耕地,發展綠色開采,促進礦產資源開發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相協調。
第三,突出重點,優化布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根據礦產資源賦存特征和開發利用條件,規範和引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方向、順序和重點,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勘查開發合理布局。按照推動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資源優勢向發展優勢轉化。
第四,依靠科技完善機制。完善創新體系,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和綜合利用的科技創新和進步,提高緩解礦產資源瓶頸的科技支撐能力。宏觀調控與市場配置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新機制,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增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宏觀調控能力。
第五,立足國內市場,拓展合作。統籌考慮中國的地質條件和資源基礎,加強國內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充分挖掘國內增產增儲的潛力。鼓勵和引導國內企業積極參與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國際合作,實現礦業共贏發展。根據《規劃》的指導,2012-2020年是中國礦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中國礦業企業將面臨諸多機遇和挑戰:
壹是國家將加大對積極參與綠色礦山建設的單位的支持力度,同時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整合行業資源,推動“綠色礦山”的全面建設。以煤炭行業為例。2009年,中國有2萬個小煤礦,8000多家煤炭企業,其中規模以上煤炭企業4405家。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為綜合利用煤炭資源,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保障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2065年我國煤礦企業數量控制在4000家以內,438+05,即煤礦企業數量減半。
二是國家將加大對環保節能企業,特別是勇於技術創新、積極探索可持續發展模式的企業的鼓勵和支持力度。對於不積極或無力進行節能減排的企業,國家將責令其整改並提供技術指導,整改不達標的將堅決取締。
第三,國家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與礦山企業之間的人才和技術交流,以催生幾個中國尖端的礦業人才儲備基地。中國地質研究院、中國地質大學、中國尤氏大學、北京科技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將發揮學術資源優勢,與相關礦山企業合作建立人才基地,幫助企業承擔科研項目,定向培養技術人才。
第四,國家要求所有礦山企業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善待員工,鼓勵員工,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發員工的主觀能動性,鼓勵員工創新,以適應現代綠色礦山的要求。此外,對於礦區周邊生活的群眾,礦山企業也應負起責任,積極開展節能減排,改善礦區周邊環境,改善周邊交通和水利條件。在生產活動中,如果確實對人民生活造成了影響,就應該積極補償。“以人為本”是中國特色綠色礦山建設優越性的體現,強調“人”在生產中的決定性地位。所有礦山企業都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為構建“人-企業-環境”的和諧而不懈努力。
總的來說,2012-2020是“綠色礦山”發展的關鍵時期,機遇與挑戰並存。礦山企業要牢記《規劃》和其他相關文件的要求,肩負起建設綠色礦山、促進社會進步的責任,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為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著想,為早日實現中華民族的崛起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