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村支書、村長、婦女主任等幹部都不是公務員,沒有辦法參照公務員退休。近幾年,農村幹部參保繳費和退休都沒有政策。當事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者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退休和領取養老金從其規定。
村幹部不上班拿工資怎麽處理?
不正常上班的村幹部拿不到全薪。勞動者依法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在休假當天扣除工資,勞動者休病假依法支付病假工資。村民也可以向鄉政府或當地紀檢部門反映這壹情況。
綜上,村幹部60歲可以退休。沒有公務員編制,只能退休當農民。其實我國的退休政策主要是指延遲退休,這也是大多數人最關心的內容。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壹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