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不僅平時非常註重部隊的訓練,而且特別註重實戰的要求。當他“停止戰鬥,休息”的時候,他也在“學習他的技能”,並且從未忘記訓練。他提出“有則無”,使部隊按實際要求訓練。戰士們練習登城、跳壕等課目,即使在炎炎夏日,也要身披重甲,迎難而上,刻苦訓練,絕不馬虎。他還經常對部隊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每當談到國家面臨的災難,他慷慨激昂,淚流滿面,激發部下的愛國熱情,鼓勵他們勇敢戰鬥。
當張浚問嶽飛所說的“嚴”是什麽意思時,他回答說:“立功者必賞,失敗者必嚴懲。”
嶽飛對待數萬將士,就像對待壹個人壹樣,堅持賞罰不要太疏,懲罰不要避親。兵“有大小權,必有所錄,必推官而不生。”他們每次拜官,都會懇切辭官。攻打莫邪關時,張喜安的貼身士兵郭進立功,嶽飛給了他自己的金腰帶,並提拔他為兵義郎。嶽雲專註於盔甲,當他在上坡和下坡訓練時,他不小心滑倒並從馬背上摔了下來。嶽飛責怪他訓練不嚴,嚴厲懲罰了他。
嶽飛治軍嚴,嚴而不酷。有壹次,他看到部下鞭打壹名士卒,立即制止,並勸他優先對士卒進行口頭教育,不要輕易鞭打人。他的壹個下屬因為壹個步兵擅自離開軍營而殺死了他。嶽飛得知後,認為他的罪行還沒有結束,他要為此付出代價。經過多次說情,他原諒了將官,讓他立功贖罪。
為了使下屬易於理解並執行自己的命令,嶽飛每次行軍都言簡意賅地下達命令,明確規定註意事項,並不惜采取鐵腕手段維護軍隊紀律。紹興元年,嶽飛回宜興鎮討伐李成時,有人指責其叔父姚掠奪百姓財物。嶽飛在母親面前責備叔父說:“叔父違紀可以容忍,軍法恐怕不行。”
為此,姚對嶽飛懷恨在心,乘軍隊行軍之機在背後捅了他壹刀,嶽飛當場把他處死。
無論是行軍還是駐紮,嶽飛都是用嚴格的軍法約束部隊,所以邱並沒有犯什麽罪。如果偶爾有士卒踐踏農田,毀壞莊稼,或者不正當經營,都會被處死,不予貸款。如果壹個士卒私自從百姓手中拿走壹縷麻或壹根束草,壹經發現將被斬首。
壹次行軍,嶽飛發現壹家新建的店鋪上有茅草,立即詢問店主。店主怕惹事,假裝嶽家軍沒有擾民。嶽飛不信,當即下令追查,終於找到了壹支馬軍。他承認自己上馬時不小心碰掉了壹堆茅草。店主再三懇求,才免於砍頭,但還是收回了100的棍棒。
因為嶽飛對部下要求很嚴,嶽家軍半夜路過各家,怕驚動主人,就睡在門外,百姓不知道有兵。即使百姓願意開門,士兵也不敢隨便進入。開始前整理好草地和蘆葦墊。有時嶽飛親自為主人打掃房門,洗餐具,然後離開。壹個士卒從湖口縣的人那裏買了些柴火,賣主自告奮勇少收兩文錢。士卒不肯,說:“少付兩文錢,我也不能掉腦袋。”
嶽飛駐紮江州時,由於補給不足,嶽家軍壹度陷入殺馬賣妻的困境,並沒有發生哄搶事件。當人們看到宋軍其他部隊的到來時,他們“消失了”,但當他們聽到嶽家軍的經過時,他們“以同樣的速度互相看著,舉起雙手,欽佩地哭泣”。
嶽飛善於關心下屬。他平時自己以身作則,和最下等的士卒壹起吃飯,酒肉全分。如果酒太少,分不到所有士兵,就加點水,讓每個人都喝壹杯。行軍的時候,士卒都是在野外紮營,他們從來不壹個人住在營地裏。傷病員親自為他們調藥;那些在戰爭中死去的人犧牲了他們的生命,撫養他們的孤兒。所有的獎勵都給了相關的軍事機構,發放給了士兵,他們沒有隱瞞壹分錢。
有壹次,壹個姓黃的副官在大冷天看到壹個士卒只穿了壹件單衣,就問士卒嶽飛有沒有扣軍餉。士卒答道:“其他部隊都扣了他們的薪水,強迫士卒做絲綢棉襖。雖然溫暖,但家人難免凍餓。嶽相公沒有扣壹分錢,軍餉由士卒支配。家裏人口多,開銷大,不得不做。我能抱怨什麽?”
正因為如此,嶽家軍才會與忠誠有效、驍勇善戰、所向披靡的石嶽相融。嶽飛的“治軍有方,雖恥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