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快、更高、更強。”這句格言是亨利·馬丁·迪東提出的。狄東是顧拜旦的好朋友。他於1891在巴黎創辦了壹所體育學校。1895他把上述格言作為校訓。顧拜旦對此十分欣賞,並得到了當時國際奧委會成員的稱贊。
後來,經顧拜旦提議,1913年國際奧委會正式批準,上述格言被正式寫入《奧林匹克憲章》。1920年,在第六屆國際奧林匹克大會上,“更快、更高、更強”的決定被采納為國際奧委會會徽的組成部分,這壹格言正式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壹部分。
2021年7月,國際奧委會第138次全會20日投票,同意在奧林匹克格言“更快、更高、更強”後增加“更加團結”。四個字合在壹起的呈現形式是“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
座右銘的內涵
“更快、更高、更強”的內涵非常豐富。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不斷進取、永不停息的奮鬥精神和敢於攀登高峰的精神。在比賽場上,面對強手,發揚勇往直前、敢拼敢贏的大無畏精神。
我們從不滿足於自己,不斷地戰勝自己,超越自己,達到新的目標,達到新的境界。我們要敢於征服自然,克服自然帶來的種種限制,擺脫自然的束縛,才能獲得更大的自由。
顧拜旦本人倡導“更快、更高、更強”,同時,他大力倡導“團結、和平、進步”作為奧林匹克運動追求的最根本目標。“團結、友誼、和平、進步”不僅是奧林匹克運動和世界體育的宗旨,也是全人類需要、向往和追求的共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