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逗號、句號、停頓、冒號、分號、問號、感嘆號等標點符號寫在田字格的左邊中間。
2.省略號和破折號寫在田字格的左半部或右半部。
3.引號的前半部分寫在田字格的右半部分,後半部分寫在田字格的左半部分。
4.書名的前半部分寫在田字格的左半部,後半部分寫在田字格的右半部。
這些規則適用於大多數漢語寫作規範,但也有壹些特殊情況。比如標點符號在行首的時候,要寫在田字格的左上方;當標點符號需要寫在壹行文字的末尾時,可以把標點符號放在田字格的右下角。此外,如果壹個句子中有多個標點符號連在壹起,最後壹個標點符號應寫在田字格的右下角。
標點符號的作用:
1,逗號:表示句子內部的停頓,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和閱讀句子。枚舉項之間或枚舉項之間也可以使用逗號。
2.句號:表示壹個完整句子的結尾,幫助讀者區分不同的句子和段落。句號也可以用在縮寫和引用中。
3.停頓:表示句子中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句子的意思。標題和文件名之間也可以使用停頓。
4.冒號:表示解釋或說明,通常用於列舉條目或列舉項目。冒號也可以用來介紹或總結單詞。
5.分號:表示並列句子之間的停頓,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結構和層次。
6.問號:表示問題的結束,幫助讀者理解問題的答案或意思。問號也可以用在反問句中。
7.感嘆號:表示感嘆句的結尾,幫助讀者表達強烈的情緒和感受。感嘆號也可以用來呼籲或強調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