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現。所謂擾法,就是在幕後搞壹些惡作劇,妳知道後,不方便叫知情人作證;不必求證爭執,只要告訴他妳說什麽做什麽他都知道,對方就會不安和克制,聰明的學生就會主動說明問題,承認錯誤。
在壹堂外語課上,孫夏老師正在黑板上寫字,發現黑板上有壹個白色的影子在閃爍,這使得許多學生大聲笑了起來。班裏壹陣騷動。孫老師這才意識到,這是壹個搗蛋鬼用小鏡子在黑板上反射太陽光(學生稱之為魔鏡)。壹轉身,坐在南邊壹排中間的同學戴春江臉色壹變,急忙把小鏡子塞進口袋。孫老師看到了,沒有馬上查。戴壹時語塞,再欲辯解,孫先生早已走了。這真是太神奇了。
戴春江在孫老師的班上就穩重多了。
發現有兩個好處:壹是老師顯得聰明,無論說什麽做什麽都瞞不過老師;第二,老師寬宏大量,兼收並蓄,寬容大度。
第三,延伸。有些惡作劇表面上並沒有那麽壞,但如果給它們必要的延伸,就能看出其性質的嚴重性。有這麽壹件事,壹個女老師處理了兩個違紀的學生。這兩個男生利用女老師住校外,膽小怕事,夜盲癥。沒有手電筒微弱的光線,他們晚上無法工作。當他們晚上把它留在講臺上時,他們用手電筒照了照。這位女老師下班後離開了學校。我急得渾身冒汗。後來我看到電球和手電筒接觸的地方加了壹層紙。現在她沒有在班裏點名,下令惡作劇的同學也沒有站出來。她只是描述了事情的經過,並引申:同學們都知道我晚上離開手電筒就看不見了,走路也容易陷入打架。如果摔倒了,我暫時不能上課,不僅是為了學校,也是為了同學和我自己。
威望。這是最根本的。女老師有威信,學生敬佩之余無意惡作劇。有壹次,壹個師專剛畢業的女老師,被分配到壹所重點中學教高二(1)班的數學。班長聯手數學課代表和壹個數學尖子生,其中壹個人帶著壹道難題向老師求教。第壹個是課代表,他在找雜誌。找壹道國際數學奧林匹克題,女老師皺皺眉頭,又解了壹遍。第三個學生不敢再“咨詢”了。他們三個忍不住贊嘆,當面叫起。女老師在班裏的威信立馬樹立起來,以後也就避免了“惡作劇”之類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