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過最窮的時候,但不是我自找的。那是2008年,我還沒結婚就和現任老公回去了。我不知道那裏會這麽窮。能吃米飯的人還行。他們大多吃紅米、玉米飯,甚至土豆。肉類是臘肉和蔬菜,只有冬天才有。那裏缺水,山高坡陡。山上幾乎沒有大樹,陽光明媚,天氣炎熱。我到他家的時候,家裏只有壹個八十多歲的老人。母親去世早,父親在外打工。那天晚上的飯,足夠我記壹輩子了。那根本不是米飯,我吃不到壹點米飯的味道。這道菜是土豆絲和壹顆紅豆。我壹個小時都咽不下那壹勺米飯。我吃不完,最後摔倒了。我這樣嫁給他真的很傻。我安頓下來,開始收拾屋子,種田,種地,買豬,羊,雞養。這個時候我已經懷孕幾個月了,還在幹農活,上山撿柴火。我當時才19歲。我什麽都不懂,肩負重任。於是我努力工作維持這個家,老公也在附近打零工。九個月,羊和豬都長大了,可以賣了。花點錢,我的孩子就會出生。懷孕九個月還沒生,還在工作,放羊上山,山很陡,不敢想象壹不小心滾下來。過了十四天,我終於落地了。是個男孩。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老公去打麻將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最後去找鄰居幫忙,才讓母女平安。家裏窮,沒時間去醫院,就在家生了。我才19歲。孩子出生的時候,我不會抱,也不會綁,父母不在,我就學會了。我的營養跟不上。我家孩子缺奶,奶粉又太貴買不起。我只吃了壹袋十塊錢的豆奶粉。還好老天保佑,孩子健康成長。老公不是好老公,家暴是家常便飯,壹個月沒做。我很絕望,但為了孩子,我還是堅持了下來。現在我孩子七歲了。我離婚兩年了,孩子是他的。我什麽都沒帶,還在外面打工。現在好多了,工作也不錯。自己租房,每天早出晚歸。很辛苦,但是充實又實用。人要活著,要有信仰,總會有好的壹天。
我個人不同意最窮無非是要飯的說法。只要人窮誌不窮,人就是站著走的高等動物,不是沒有手腳。地球上可以吃的東西太多了,天上飛,海裏遊,地上長,地下種,等等。可以吃很多東西,用很多東西。只有妳的頭還掛在脖子上的時候妳才能乞討,對吧?世界上還有很多人生來就殘疾的人,也有壹些人在後期意外殘疾。現在他們過著不乞討的好日子,靠自己的腦子和努力養家糊口。如果這些殘疾人要去乞討的話,他們的條件比四肢健全的人優越。說到不死就出人頭地的說法,我個人的人生經歷不太對,因為人不死,活在這個世界上,妳不去想,不去拼搏,每天待在家裏等待機會的到來,妳不去行動謀生,所以妳不會出人頭地。
要有目標,有誌向,有理想,有想法,還要有不怕失敗的幹勁,行動力,鬥誌。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說人們將有機會改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