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的統壹定義明確之前,文化行為是無意識的,是人們日常工作生活行為的自然表現。所以得出結論,人類的壹切行為都是文化行為,千百年來沒有人刻意去做文化。博大精深、包羅萬象的文化是人們在追求美好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文化的產生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而是文化基因的自然循環。我們必須承認,組織文化是自然形成的,不需要刻意構建。先進文化是質量文化,只有質量文化才是方向性文化。認識到這壹點是壹個很大的進步。因為它從反面說明了文化建設是壹種自覺的文化行為,這種行為必須建立在對文化明確定義的基礎上,大家都知道文化是什麽,才有建設的方向。因此,打破文化的定義標準是文化強國建設的首要問題。
“道、術、器、法、勢”的文化定義簡明扼要,既體現了文化的豐富內涵,又可以代替“文化”壹詞,直接應用於各種文化的概念和解釋。比如說;文化自信是對組織治理“道路、制度、行為、理論、未來”的自信,是文化自信的應有之義。只要能直接用“道、術、器、法、勢”這些新詞代替與文化相關的理論和概念,就能達到讓文化深入人心的目的,這是組織文化管理實踐的福音。
這是文化思想領域的重大創新,原有的文化基礎理論存在認知錯誤,否則文化早就被定義了。不能跟著西方走,不重視自己的研究成果。“道、術、器”的文化基因論成果上傳了壹年多,卻始終沒有引起關註,說明現實社會對文化的重視程度很低,文化被邊緣化了,文化的群體感、組織感無法形成,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文化屬於管理學範疇,急需界定國家文化標準。否則,我們只會看到樹,而看不到森林。只有出臺全國統壹的文化評價標準,用評價體系推動全國的組織文化建設。只有這樣,文化之樹才能變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