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國辦發48號文件(2011)改革質監局管理體制。可采用分級管理。
中文名
質量技術監督
外國名字
質量技術監督局
合並前面的部分
2001年
管理系統
分級管理
快的
航行
主要功能
組織結構
壹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質量處、計量處、標準化處(含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處、代理服務中心、監督檢查處(檢查組)、XX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檢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所、纖維棉檢驗所、條碼中心等單位。
主要功能
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能包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方針、政策,統壹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負責《計量法》、《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配套法規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三)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實施國家“質量振興計劃”,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品牌戰略
(四)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處理質量糾紛。
(五)統壹管理標準化工作。宣傳和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標準化及其示範區的實施;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