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降兵和航空兵有什麽區別?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於6月1949+065438+10月11日正式成立。經過半個世紀的建設,人民空軍已經發展成為航空兵、地空導彈部隊、高射炮、雷達、空降兵、電子對抗、氣象等兵種和殲擊機、強擊機的綜合體。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土防空,支援陸、海軍作戰,對敵後方實施空襲,進行空中運輸和空中偵察。航空兵是空軍的主要組成部分和作戰力量,包括殲擊航空兵、突擊航空兵、轟炸航空兵、偵察航空兵和運輸航空兵。狙擊航空兵是殲滅敵方空中飛機和飛行空中攻擊武器的兵種;突擊航空兵是攻擊敵方地面部隊或其他目標的兵種;轟炸航空兵是轟炸地面和水上目標的進攻兵種;偵察航空兵是以偵察機為基本裝備,從空中獲取信息的兵種;運輸航空兵是裝備軍用運輸機和直升機執行航空運輸任務的兵種。地空導彈部隊是裝備地空導彈執行防空任務的兵種,通常與戰鬥機航空兵和高射炮兵共同行動。高炮主要用於防空作戰,殲滅敵方空中目標,協助戰鬥機航空兵奪取制空權。空降兵是通過空降或傘降參與地面作戰的兵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工兵、通信兵等專業部門(分隊)組成。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奪取敵人縱深的重要目標或區域。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的編制序列為:空軍、軍區空軍、空軍、師(旅)、團、飛行大隊(營)、飛行中隊(連)。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領導機關設總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其基本組織層級為:軍區空軍、空軍(基地)、師(旅)、團(站)、旅(營)、中隊(連)。軍區空軍根據任務,下轄壹至數個空軍部隊(基地)或航空兵師,以及壹至數個防空混成師、地空導彈師(旅、團)、雷達旅(團)或高射炮旅(團)。空軍陸軍(基地)下轄若幹航空兵師和必要的戰鬥支援和勤務支援(分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