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涵:因為壹切都是因緣、組合而成,沒有單壹的、固定的、不變的存在。所以最後,是不可用的。這裏所說的壹切都是宇宙法則。包括看得見的物體,看不見的思想,甚至佛教本身。
所以是壹切。都遵循這個規律(壹切都是因緣、組合產生的)。正因為遵循了這個規律,所以所有的規律都是註定的。其實因果就是因果。因為有原因,所以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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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有三個作用,壹是誘導妳去信,二是教妳如何根據不同的根儀去修行,三是印心。它的傳說壹部分可能是為了展示佛教的神奇;哲學和實踐都值得研究和深思。它把壹代人的因果延伸到了第三代人的因果,可以合理解釋壹些科學上無法解釋的現象,不管它是否存在,達到引導人們向善的作用。
許多佛經都表達了佛陀的“心印”,所以達摩把“冷嘎”給了惠科(申光),說他可以“印心”。黃梅五祖以金剛經倡導印心。對比冷嘎,認為是項燕打竹後“自立”。
在我們看來,佛經的解讀文章很多,多是由義入義,可能會誤導人家的孩子。難怪聽過的人都想發言,不提倡讀經,只念“阿彌陀佛”。
的確,只要妳能“念”而不是“壹切念”,那麽“念”就空了。如果看維摩詰經中“菩提煩惱與境界無異”這句話,要達到壹定境界才能明白。只有會“轉”會“化”,才能深刻理解。
再如淩雲的禪詩:“自見桃花,至今無疑。”再比如堯山說:“雲在天,水在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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