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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孩子不能交給祖父母。

“教孩子應該是:用真心去愛,用情感去感動,用理智去理解,授人以魚,用行動去觀察。”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不管用什麽方法,誤入歧途的人總是希望孩子能健健康康的成長,有壹天成為德才兼備的人,為家庭,為社會,為國家。

孩子的培養包括兩個方面,壹個自然是老師在學校教書育人,壹個是家人言傳身教,諄諄教誨。其中家庭教育尤為重要,因為家庭成員對孩子的影響最深最早,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壹生影響很大。

在家庭成員中,父母的教育是最重要的。所以有“子不教,父有罪。”

壹,老年人教育的弊端

縱觀中國當代社會,每個人都在為生活奔波,早出晚歸,甚至長年不在家,以至於在子女看來特別陌生。尤其是常年在外打工者,壹年到頭能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

於是,壹些孩子過上了“有命、有養、有教”的生活。這些孩子中的大多數被迫和他們的祖父母住在壹起。在教育了壹代人之後,老人再次肩負起教育下壹代的重任。

與時代相比,有太多令人信服的理由。孩子和父母壹樣,被迫接受跨時代的爺爺奶奶的教育。然而,祖父母的教育通常有很大的弊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曾經說過,孩子絕對不能交給祖父母。

李玫瑾也是從事青少年犯罪心理與預防的,所以她的提醒發人深省,而且正如她所說,代際教育的嚴重成本甚至與違法犯罪有很深的關聯。在李玫瑾的工作生涯中,我遇到過很多孩子的生活受到隔代教育的影響,產生壹系列心理疾病,進而導致違法犯罪的案例。

“隔代親”是大多數祖孫之間的情感特征。對於爺爺奶奶來說,他們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可以說壹個人壹生的功過已成定局。

所以對孫輩的教育或多或少會掉以輕心,或者照搬過時的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但同時,當孫子犯錯時,他們通常不會嚴厲地對待孩子,甚至不會縱容和溺愛孩子。

“等妳長大了就好了。”通常,當他們察覺到孫子的缺點時,他們會選擇袖手旁觀。畢竟他們的孩子在外地,留下孩子壹個人和他們壹起生活,給他們的親情增添了壹份愛。

另外,作為有經驗的人,他們想起過去對孩子的教育傷透了他們的心,但孩子還是有壹些缺點,直到長大後才改正,於是得出“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的結論。

結果孫子養成了傲慢、叛逆、粗魯的習慣。這些缺點日復壹日地蠶食著孩子們的靈魂,使他們在自己的行為上毫無約束,甚至行事魯莽,久而久之就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即使沒有那麽嚴重,通常也會養成很多壞習慣,造成很多心理問題。而且就算爺爺奶奶不溺愛教育,孩子的教育還是欠缺的。

他們通常會因為這個抱怨,認為爺爺奶奶沒有資格教育自己,或者認為自己是被拋棄的窮人。這些想法還是會讓他們逐漸患上心理疾病。嚴重的會把自己的經歷全部歸咎於父母、爺爺奶奶,甚至衍生出反社會、反人類的心理。

第二,爺爺奶奶教育後,父母分開教育。

通常父母把孩子寄養在爺爺奶奶家壹段時間,等有了教育孩子的條件,就會把孩子接回來自己教育。但是壹切會變好嗎?

如果當時孩子還年幼無知,雖然用心影響有壹定困難,但還是可以逆轉的。而如果孩子大了,已經生出了逆反之心,那麽孩子的壹生是無法挽回的。

有過這種把孩子寄養經歷的父母,接回孩子後通常對孩子很陌生,尤其是從小住在爺爺奶奶家的,雙方已經建立了壹定的隔閡。打破這種隔閡的方式稍有不當,就會引起孩子的反擊。到時候不僅不認父母,還容易激化矛盾。

之後壹般有兩種教育方式。第壹,延續過去爺爺奶奶的溺愛教育,用耐心換取孩子的認同感。第二,進行嚴格的教育,把孩子的缺點扼殺在搖籃裏。

對於第壹種教育方式,通常是因為父母因為之前的經歷而感到愧疚,選擇在物質上、生活上彌補孩子,所以在每壹個細節上都同意孩子的所有要求。那麽這種做法真的可以很快拉近和孩子的距離,從而默默地打破那種隔閡。

但是,任何父母都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有缺點,所以在最初的和諧之後,父母就會變成另外壹個人,他們努力為孩子重拾教育。

對此,幼兒無法反抗,只能屈服,但心理上的反抗和傷害是不可避免的,但最終能在壹定程度上扭轉孩子的心智。對於那些已經生出逆反心理的孩子,他們是不買這壹套的,反抗是必然的。

這個時候,家長通常會發現自己無法幹預孩子的教育。無論是縱容,還是激化更大的親子矛盾,似乎都非常容易把孩子引向極端心理,引向壹條不歸路。

在李玫瑾遇到的眾多案例中,似乎教育孩子為時已晚。甚至有人在殺了他壹家六口後被警方逮捕。當被問及作案動機時,只有簡單的兩句話,“父母太嚴厲,妻子爭強好勝。”

而他所謂的嚴關鍵,和他小時候爺爺奶奶的教育,和他後來回父母家的經歷有關。那麽,這就驗證了李玫瑾那句“孩子壹定不能給爺爺奶奶”的出發點和重要性。

第三,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愛和母愛缺壹不可。

所以,綜上所述,導致孩子產生心理疾病,播下違法犯罪種子的真正原因,並不是教育方式的不同,而這些往往是次要的。

絕大多數的教育方法都有可能培養出優秀的孩子。區別的本質在於,在持續的過程中,父母給了孩子多少愛。當然,這種愛不是溺愛,而是父愛和母愛的堆積如山。

對於不能和父母在壹起的孩子,我們通常都是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他們,因為我們知道,這些孩子在生活中往往承受了太多的不公和同伴欺負。

在任何壹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愛和母愛都是不可或缺的。通常是父親教孩子如何做人,母親讓孩子覺得可憐。這是別人給不了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那麽,回想起來,可恨的人是否也有其可憐之處?縱觀當代數不清的犯罪事件,從殺人盜貨到偷雞摸狗,大部分罪犯在成長的過程中是缺失的或者說是不完整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人告訴他們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他們從小精神殘疾,沒有樹立法律道德觀念,為以後的犯罪埋下了伏筆。往往罪犯扭曲的想法都是自己的經歷造成的,大部分都與童年經歷有關。

但是,對於生活在當代的人來說,父母、家庭等諸多經歷當然重要,或許有些人年過半百還在為此耿耿於懷。有的人用壹生治愈童年,有的人用壹生安撫童年。

但是壹個人成為什麽樣的人,最大的主導權永遠在自己手裏,只有自己才能決定未來的方向。面對命運的不公,不抱怨,不記仇,永遠記住“事在人為”。我們也許不能改變過去,但我們有能力改寫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