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與嶽的非婚制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之壹。據媒體報道,在合肥,族譜記載的嶽飛後裔有近萬人。在很長壹段時間裏,嶽家男人是不允許嫁給秦的,這個家法是新中國成立後才放寬的。但現在翻家譜,幾乎沒有和秦通婚的。
秦越不婚的根本原因當然是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了嶽飛。宋朝抗金英雄嶽飛被殺死後,嶽家制定了嚴格的家規:禁止與秦通婚,連朋友也要敬而遠之。任何違反這壹家規的人都將被從家譜中除名。於是,乾隆年間,壹位姓秦的狀元來到嶽飛墓前,留下感慨:“宋以後人少名多,我上墳都羞於姓秦。”
嶽姓和姓:
嶽姓祖先不允許後人與秦姓通婚,還有壹個姓氏祖先不允許後人與嶽姓通婚,那就是女真後裔萬艷。任何姓洪雁的人都是女真的後裔,也就是滿人。女真的第壹次輝煌是建立大金國,征服遼滅北宋,統治南宋。在攻伐南宋的過程中,萬艷韓綜和萬艷宗弼在南宋與嶽飛交戰,流傳下來的《嶽飛傳》膾炙人口,但女真的後代閆妍和嶽飛卻成了千古仇敵。女真後裔都表壹個祖訓:女真後裔不娶嶽。
元末明初,宗弼後裔萬延佩跟隨朱元璋南征北戰,因戰功卓著,被封為“女真人將軍”,封地在廬州(今安徽肥東,即現有的萬延牌坊村)。明朝萬歷年間,裴的第十孫必須從肥東回京探花參加考試,並在定居為官豫州。河南陸毅萬老家村的姓村民至今仍守護著女真家族的文化符號和民間信仰,恪守著三條宗族規矩:壹是不聽、不看《嶽全傳》;二是不唱不看《草坡大典》《八錘》之類的戲曲。據說1978古典戲曲解禁後,壹個戲班在鄰村演出《朱仙鎮》,被村民阻止上臺,發生了打鬥。第三,同姓不娶,可與漢姓通婚,但不可與嶽姓通婚。
潘、楊、吳:
歷史上,潘被楊姓和吳姓列為非婚對象,甚至楊姓子孫還把不嫁的家訓寫進了家譜。這完全被虛構的歷史故事給毀了。事實上,宋史中並沒有“潘仁美與楊業不和”的記載。後來,在小說《楊家將演義》中,潘仁美(原型潘美)被描述為陷害楊業的叛徒。
壹部《水滸傳》,這是壹個故事,潘金蓮的外遇殺了武大郎,導致宋武殺了小姑子...但從此以後,吳畔兩家不和,互不往來。想要結婚,自然是不允許的。《水滸傳》裏的故事,對清河縣的二盤家產生了長久的影響。於是,的直系子孫史專程趕到清河,代表祖先向兩位後人道歉。他的詩至今還貼在武陟祠堂裏:“潘武因發明施耐庵而受冤屈。數百年來,時嘉的文章和繪畫壹直受到人們的贊揚和稱贊。案件在五指寺了結,時嘉欠了時嘉的錢。”
姬姓和嬴姓:
姬姓人和嬴姓人是“世仇”,起源於秦滅周的歷史事件。《史記·周本紀》記載,公元前256年,秦趙浩棋率大將攻打西周諸侯國,使其滅亡;據史書《秦本紀》記載,公元前249年,秦莊王項滅東周公國。
姬姓是周朝的姓,嬴姓是秦國的姓。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裏,姬和嬴的子孫世代為敵。然而這件事因為年代久遠,早已不為人知。
李和朱:
關於李與朱的世仇,歷來有兩種說法。唐朝末年,軍閥朱溫篡奪唐朝建立侯亮,唐朝滅亡。唐朝姓李,李家從此視朱家為敵。再加上明末李自成發動農民起義,最終入侵北京。崇禎皇帝被迫在萬歲山上吊,明朝滅亡。因此,朱與李之間的“仇恨”加深了。
魯與吳:
如今,壹些地方的盧氏家族仍然遵循著“不嫁吳”的祖訓。原因可以追溯到宋代,當時的宰相被壹個叫吳的官員陷害,魯家被迫逃亡,於是建立了魯吳不婚的祖訓。
鄭和石:
清朝初年,鄭成功的兒子鄭靜殺死了他的將軍施瑯的所有家人。後來,施瑯帶領清軍進入臺灣省,在鄭靜殺了很多家人。這段歷史在《清史稿》中有詳細的記載。從那以後,鄭、石兩家就成了“世仇”,並指示後代不要娶對方的家。
方、王、姜、洪、翁、:
“六桂”的姓氏,是指過去祖先為了避免被殺,分頭逃亡,為了將來互相認祖歸宗,以姓氏為標誌,所以表示不婚,以防止後代近親通婚。
此外,梁和朱沒有結婚,這源於中國式的愛情悲劇的羅密歐與朱麗葉在。希望悲劇不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