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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學派?

呂派

法門是遵守五律中四分法的大乘宗派。其目的是堅持四分律的凈戒,回歸乘圓的奇妙原理。佛教各教派雖然都修法,但由於法條發展復雜,各教派相繼,所以佛教徒要共同守法,獨立發展成為壹個特殊的教派。

早期我國所有的法律都發揚光大,只有四分律在後世盛行。所以所謂法門,壹般是指洪傳“四法門”的“四法門”。

早在三國時期,譚薇·莫加羅就翻譯了《比丘只戒書》,力勸十大梵天比丘建立因緣,首次開創了十大比丘傳戒的先河。這是在中國傳播戒律的開始。北魏孝文帝時,法聰法師原本學習摩訶僧法,後來又學習四分法並盡力發揚光大。但當時他只是口授,沒有作品傳世。直到第五祖慧光律師開始寫章疏,才開啟了四分法註釋疏釋的風氣。比較重要的註釋有《惠光祿書》四卷、《知守大書》二十卷、《法裏書》十卷,稱為“三要”,為當時人所用,四分宗是承襲過去的。至季大成道宣,有九祖。

自六祖道雲律師開始,四分教開始分科,出現了弘尊和道弘兩位律師。洪尊律師宣講袁弘,袁弘宣講法律。法立居襄州,撰《四分法》十卷,其體系稱為“象步派”。懷素,兩位律師,宣講真理,宣講滿足。滿足於住西塔,晉升部會教派;懷素住東塔,宣揚“東塔派”。據律師傳智介紹,七祖講經傳道,道宣因長期居住在鐘南山而成為“南山法門”。道玄雖然是四師派的第九祖,但卻使該派興盛,因此被尊為南山派的始祖。

被世人稱為“南山律師”的道玄法師,曾參與玄奘法師的譯場,嚴守戒律,學好禪學,學得法華、涅槃、冷嘎、聖昊的宗旨。唐高宗曾命僧尼拜皇帝及其父母,道宣、玄奘上書爭取。最後,高宗皇帝命令僧侶和尼姑只能崇拜他們的父母,不能崇拜皇帝。乾豐二年(667年),道宣在靜宜寺創立祭壇,二十余人前來索要,後被後人效仿建立祭壇。這位大師壹生不遺余力,他的美德是誠實和真誠,這是蘇園所欽佩的。著有《四分法》12卷、《四分法》3卷、《四分法》6卷、《拾伊妮鈔》6卷、《比丘尼鈔》6卷等著作。,被稱為“法律的五大部門”。於是,四師派大受歡迎,與項布派、東塔派形成了立足之地。

道家律師,與道玄同宗,有壹本書《四要之分》,持其論者稱為“要家”;壹個持有道宣《鈔四法》的人,叫做“莊家”。此外,湘部宗系律師覃逸教授《四分法》達35次。還傳授四分法和南山法,並編《法季崢》十卷,闡述四分法的宣講,使南山法名揚後世。靖西湛然和梁青城關都在他門下學過法律。

到了唐代,法家三家爭論不休,根本教義上最大的分歧就是對“節欲”的不同看法。戒體是受戒人在領受戒法時所發出的,心中所領受的法身,根據這個法身的力量,可以斷惡救善。從成就論來說,象步派主張無色無心的禁欲論;東塔宗根據“大破煞”和“壹切舍”的理論,認為戒體就是色法。道玄認為四分法表面上屬於小乘佛教,但在精神上與大乘佛教是相通的。因此,他用唯識主義來探討戒體的本質,主張戒體是心法,也就是阿雅受戒時知識熏出來的種子。這壹觀點與項布派接近,但與東塔派有很大不同。唐以後,項部和東塔逐漸衰落。後來所謂的法門,其實就是指南山法門。總的來說,中國剛出臺法律的時候,四法比較復雜,缺乏中央的指導方針。道玄律師在繼承賢士制度的同時,以兼容大小乘的精神推廣了四分法,奠定了中國法家的基礎,使南山法家成為繼承四分法的法律體系。

唐末五代,教難,兵火不斷,法門等門派驟然衰落。明末清初,金陵顧欣律師登五臺山,覺得文殊菩薩在雲中布戒,於是回到金陵靈谷寺布戒,復興法門。他的律師吉光,三昧律師,在金陵東南的寶華山開了壹個道場,主持了100多個祭壇。被尊為寶華山第壹代,佛法鼎盛。直到太平天國起義,寶華山首當其沖,遭到嚴重破壞。叛亂後,每年都重建。但是南山壹號脈沖曾經丟失了三大部分。直到清末,許才把他從日本請回來,在天津重印。不幸的是,有許多錯誤。以持戒嚴謹著稱的弘毅大師,立誓將畢生精力投入戒學、護南山法門、研中外法集。

這個教派使用的古書主要基於四部律法、梵文經和其他戒律,此外,它們還基於Hokkekyo、瑜伽老師的土地理論、成就理論和意識理論等。,作為建立教育的主要目的。其主旨是“大小學結合”、“三學結合”的奇妙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