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還說:
如果有其他傷害,妳必須用妳的生命來償還,(創21: 23)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創21: 24)
以燒還燒,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像他使壹個人的身體殘廢壹樣,對他也這樣做。(利未記24: 20)
不要憐惜妳的眼睛,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命記19: 21)
耶穌看見他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老婆婆,看妳的兒子。(約19: 26)
耶穌對他母親說,老婆婆,我與妳何幹。我的時間還沒到。(約2: 4)
他(耶穌)早上回城的時候餓了。(泰21: 18)
看到路邊有壹棵無花果樹,我走到前面,發現樹上除了葉子什麽也沒有。他對樹說,從今以後,妳永遠不結果子了。無花果樹立刻枯萎了。(泰21: 19)
耶穌的名言太多了,他甚至公開罵自己的母親!這是壹句名言,大錯特錯!
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問題上,是上帝說了算,還是耶穌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