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壹個朋友,因為他對自己的錢壹直沒有壹個清晰的概念,而且經常月初花錢如流水,月底吃土,所以經常在月底借給我壹些小錢以備不時之需。我每次都會借給他,他會在月初發完工資後馬上還給我。即使他沒有及時歸還,也會及時告訴我下次還款的日期,我會毫無思想負擔的借給他。
相反,我的另壹個朋友不經常向我借錢。她幾年前剛跟我借了3000塊錢,答應下個月還。結果到了下個月,她根本沒有還錢的意思,我也沒膽子要了。下個月她還是沒還錢。第三個月,我忍不住提醒她。沒想到她跟我說還是還不上。兩個月後。當我試圖再次提醒她時,她根本不回我的信息,然後過了幾個月才把錢還給我。最近她又主動向我借錢。我想了想,拒絕了她。
當然,壹開始我也覺得很愧疚,但現在想想,上次她找我借錢真的很不好,我覺得自己上當了。這樣的人其實不值得借給她錢。相比我向她要債時的沮喪和尷尬,現在拒絕她的愧疚不值壹提。對於願意借錢給我們的朋友,我們壹定要感恩,壹定要按時歸還。即使不能退,也要及時說明原因。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我們的信譽,維持兩個人之間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