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進壹步優化疫情防控的二十項措施和交通運輸部《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和車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六版)》等防疫要求,省交通運輸廳於10月22日制定並發布了《貨車司機和旅客防疫服務指南》,165438,進壹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準性,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過交通運輸和物流渠道傳播。
卡車司機和乘客防疫服務指南
壹卡車司機和乘客在出發前做好防疫準備。
1.旅客應按規定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符合條件的旅客應完成同源免疫或序貫免疫。
2.根據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和重點物資運輸需求,貨車司機可按物資種類向當地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通、商務、農業農村等部門申請通行證。
3.貨車司機和乘客應當按照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要求進行核酸檢測。
4.在車上使用防護用品,如消毒抹布和手部消毒劑。
2.運輸過程中對貨車司機和乘客的防疫要求。
5.運輸過程中科學佩戴口罩。駕乘人員可選擇醫用外科口罩、N95/KN95防顆粒物口罩或以上,每4小時更換壹次。手術前後消毒洗手。
6.貨車司機和乘客應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每天測量體溫1次,當體溫高於37.3℃時,或出現幹咳、乏力、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時,應及時就醫。
7.車輛行駛過程中,卡車駕駛室每天應通風2-3次,每次20-30分鐘。如果室外溫度等條件適宜,應繼續自然通風。
8.對在高危區域進行運輸作業的駕駛員和乘客,駕駛室、車廂內部、車廂外部等重點接觸部位每趟消毒1次,車廂外部每兩趟消毒1次,每四小時通風壹次,每趟檢測體溫兩次(進出1次)。
9 .從事跨省運輸作業,配合境內做好“落地檢查”等相關防疫工作。
對返回吉爾吉斯斯坦的卡車司機和乘客的防疫要求。
10.省外回(來)吉司機、乘客應提前24小時登錄“吉事辦”小程序登記相關信息,並向目的地所在社區申報。
11.從省外返(來)運貨車的駕駛員和乘客,應在抵達吉林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積極配合我省疫情防控檢查,進行“落地檢查”。
12.對高風險地區回吉人員實施“帶、走、追”+閉環管理措施,避免社會接觸。對完成運輸任務的貨車司機和乘客,按國家“20條”措施在家隔離7天,分別在1、3、5、7天進行1核酸檢測。期間要對他們進行編碼管理,不能外出。
4.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廣大貨車司機和乘客可撥打“12328”運輸服務監督電話,及時獲取疫情防控、車輛交通管制、防疫檢查站和核酸檢測點設置、通行證發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