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處理感情的時候,我從來都不是壹個很果斷很幹脆的人。當我在壹段感情中,我很難走出來,但如果這個人欺騙了我,即使我對他來說是海洋深處,我仍然會選擇分手,因為我知道我和這樣的人在壹起。我不會幸福,也許他現在給我的壹切會讓我覺得很幸福,但是日子還長,誰也不知道他以後會怎麽變。另外,如果他能騙我壹次,他就能騙我第二次。第二次,我不會給壹個人傷害我兩次的機會。
還有,我屬於報復必須要報的類型。在我知道他欺騙我的那壹刻,我不僅會選擇和他分手,還會報復。畢竟我自己也不是壹個容易的人,也不是壹個好人。他可以欺騙我的感情。為什麽我不能傷害他?雖然我知道我這樣做可能有些偏激,但我的性格不允許我受壹點委屈。
況且我還是壹個比較註重感情的人。雖然我知道他騙了我,我會把自己從這段感情中抽離出來,但是我的心需要壹段時間來愈合。至於時間長短,誰也說不準。畢竟這壹切都要交給時間,他給我帶來的傷害永遠不是輕易分手能解決的。所以,我壹定會還兩次,我會讓他意識到我受了什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