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海關:廣州海關成立於1950 65438+10月31,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685年清政府設立的廣東海關。總部設在廣州,業務管轄範圍覆蓋廣州市(黃埔區、增城區部分區域除外)、佛山、肇慶、韶關、清遠、雲浮、河源等7個地級以上行政市和深圳市大鏟島,約占廣東省行政區域的50%。
2.深圳海關:深圳海關成立於2月,1950。直屬海關總署領導,負責指定口岸及相關區域海關工作的管理、監督和監測。
3.拱北海關:簡稱“拱北海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拱北口岸設立的出入境監督管理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直屬海關。
4.汕頭海關:汕頭海關直屬海關總署署長級,轄汕頭、梅州、汕尾、潮州、揭陽5個地級市,面積31,000平方公裏。
5.黃埔海關:黃埔海關是設在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的海關,業務管轄範圍包括黃埔區、增城區和東莞市的進出口通關管理。
6.江門海關:江門海關是設在廣東省江門市的海關,業務管轄範圍包括江門市、陽江市、茂名市、雲浮市的進出口通關管理。
7.湛江海關:湛江海關是設在廣東省湛江市的海關,業務管轄範圍包括湛江市、茂名市、陽江市的進出口通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