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態的自立是在自卑自憐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2.拉洛克福德說:“自戀者比世界上最會騙人的人更會騙人。”他又說:“自戀是最大的奉承者”;
3.韋伯斯特詞典將自戀定義為第六種貪得無厭的情感。自戀心態的人以自我為中心,自我存在,愛惜自己到了病態的程度。只願意享受,不願意付出;只要求權利,不願意履行義務;只追求權力,不願負責任;只相信自己,不相信別人;愛自己,不愛別人...這些都是自戀的表現。自戀的人無法與他人發展任何有意義的人際關系,容易陷入孤獨。自戀和孤獨往往相伴而生。而且,與自戀如影隨形的是自卑和憂郁;
4.自戀也叫自以為是的自戀型人格。其主要表現為:強烈的自我表現欲,渴望得到他人的關註和羨慕;自我評價總是過高,他認為自己才華出眾,能力出眾,經常不切實際地誇大自己的成就,傾向於極度自我陶醉;喜好天馬行空的幻想,內容多為自戀,如幻想自己的成就、榮譽、享受接踵而至;明顯的權力欲,期望別人給予自己特殊的偏愛和照顧,不願意為對方承擔責任,也很少意識到自己的剝奪行為是自私和武斷的;缺乏責任感,經常用自負、傲慢、花言巧語和推脫來為自己的不負責任辯解,忽視正確的自尊和自重;在人際交往中,缺乏與他人的情感交流,喜歡占便宜;面對批評和挫折,要麽表現出不屑,要麽表現出強烈的憤怒、屈辱或空虛;容易給人冷漠、玩世不恭的錯覺,但其實很在意別人的關註和贊美;為了謀取個人利益,可以不擇手段,只想享受,不想付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