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告戰爭結束。兩國關系從戰爭狀態進入和平狀態。
2)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史稱“五口通商”),允許英國領事館進駐,允許英國商人及其家屬自由生活。
3)賠款。清政府向英國支付了265,438+0億銀元。
4)切地。把香港島割給英國。
5)廢除清政府原有的獨立貿易制度,允許英國商人和中國商人自由貿易。
6)商定的關稅。
7)以口頭協議方式決定中英兩國人民之間的“訴訟事宜”,“英國商人在英國應自理”;中國的司法主權開始受到侵犯。
3.影響:從此,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馬關條約》:1。時間: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壹年三月二十三日)。
2.內容:將遼東半島、臺灣省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並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沙市、重慶、蘇州和杭州將被開放為商埠,日本投資和工廠將被允許進入中國的貿易港口。
3.中國的民族危機前所未有,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三。辛醜條約1。時間:1901九月七日(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內容:1)懲罰“得罪”列強的官員,派王公大臣去德國日本賠罪;2)清政府明令禁止中國民眾建立和參加各種抵抗侵略軍的組織;3)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支付,本息9.8億兩白銀;4)在北京東交民巷設立使館區,各國可以駐軍,不允許中國人在該區居住;5)摧毀大沽炮臺和北京至海口、天津的炮臺;6)國家可以在北京到山海關的鐵路沿線駐軍。
3.影響:清政府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