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領導有才華,可以兼職做主編。
主編是對某壹出版物(包括報紙、期刊、學報、年鑒、叢書、詞典、文集、選集等)編輯的稱謂。).
總編輯的職責是:在編委會或總編輯的領導下,按照編輯方針執行某項具體業務。其工作內容是研究、制定某壹方面的工作計劃,組織領導日常編輯事務,如審稿、審稿、撰寫重要講話等。有些編輯部沒有總編輯。主編是部門的負責人,他的權限相當於總編輯。除了新聞和出版部門,專著的編纂有時還有壹個主編,由編纂委員會任命為專家。專著主編應召集有關編輯會議,主持起草編輯計劃,審定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