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很窮,別人給妳100元,妳會感覺很幸福,如果妳很有錢,給別人100元,妳會更幸福!因為這種給予是壹個能力的象征,證明自己也有了助人的時候,也有了給予別人幫助的實力。
有些事物本就是相互的。有人依靠很幸福,被人依靠也是壹種幸福,這種幸福比前者更有幸福感。相信每壹個女人都想希望自己嫁給愛情,希望被人寵,希望被愛,希望有壹個人真真切切地對自己好,這其實就是壹種需要。這種需要得到滿足時,就會覺得幸福。但是這種需要有壹點沒有被滿足時,就會有極大的失落感,覺得自己特別不幸福。認為自己嫁給愛情的人,感情大多會比較脆弱,壹旦有了爭吵或矛盾,就會被放大,覺得對方對自己 不好了。因為這種感情,在壹再的要求對方的付出,要求對方壹直對自己好。
而被需要,前提是有壹個強大的自己,然後被對方所依賴,這是壹種有著給予的實力的信賴。這種被需要,可以接受對方的去或留,可以接受對方的好或不好,因為自己就可以是壹座山,妳自己就要愛自己的能力,也有著愛別人的實力。這樣說來,被需要的幸福,比被愛的幸福來得更實在,更靠譜。
需要別人,我們覺得滿足就是幸福。有人需要我們,我們自己也會感到幸福。愛情,需要雙方的付出,愛與被愛都是幸福,但看自己如何選擇。我們可以選擇找個值得信賴,可以依靠的人,我們也可以努力成為被別人需要的那個人。
愛情,是靈魂的契合,任何時候,物質的滿足只是表面的需要,而精神世界的***鳴,遠比物質來得更舒暢。有人說找個有錢人,可以每天衣食無憂,可以有實力和底氣去盡情地享受生活,那就是幸福,但是我覺得,僅以物質基礎來衡量自己的幸福感還是不夠的。
愛情,需要彼此有***同語言,需要心與心的交流。如果只是找個人,來滿足自己的物質享受的願望,那不壹定是愛情,而且,即使實現了願望,時間長了,也會覺得無聊。因為兩個人沒有溝通和交流,沒有三觀的融合,沒有個性的吸引,如何經得起歲月中瑣碎的點點滴滴,如何能要求對方壹直的給予?所以,強大自己的物質基礎,提升自己的精神內涵,使自己成為那個被需要的人,未嘗不是壹種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