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治名言
1、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
2、民無信不立。——《論語》
3、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
4、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孟子
5、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6、無羞惡之心,非人也。——孟子
7、士雖有學,而行為本焉。——墨子
8、法不阿貴,繩不繞曲。——韓非子
9、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管子
10、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
11、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三國誌》
12、見人惡,即內省,有則改,無加警。——《弟子規》
13、白日所為,夜來省己,是惡當驚,是善當喜。——《養正遺規》
14、渴不飲盜泉水,熱不息惡木陰。——陸機
15、壯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後漢書》
16、積善三年,知之者少;為惡壹日,聞於天下。——《晉書》
17、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
18、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孫中山
19、萬國之上還有人類在。——胡適
20、憲法,就是壹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21、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22、我們成為法律的奴隸,是為了能夠保有自由。——西塞羅
23、妳所說的話不壹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妳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2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裏士多德
25、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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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學格言
1、人無信不立國無法不安
2、普法是國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為人處事的根本
3、誠信塑造美麗人生法治鑄就平安中國
4、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
5、好的習慣比好的法律更有價值
6、任何權力都不得位於法律之上
7、保護惡就是侵害善
8、法律不會強迫壹個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9、好人因為愛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壞人因為恐懼刑罰而憎恨犯罪
10、以身試法者愚,以法維權者智
11、絆人的樁不在高,違法的事不在小
12、憲法,就是壹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1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14、人壹出生就口含壹枚金幣,壹面寫著平等,壹面寫著自由,這枚金幣叫人權。——盧梭
15、我們成為法律的奴隸,是為了能夠保有自由。——西塞羅
16、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17、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國作家丁尼生
18、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罪責)
19、渴不飲盜泉水,熱不息惡木陰。——[晉]陸機
20、壯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後漢書)
21、多行不義必自斃(左傳)
22、沒有什麽比善更受歡迎。
23、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孔子
24、法律決非壹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壹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7頁
25、有損害即有賠償
26、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三國.劉備)
27、天平的壹邊放上自由,另壹邊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28、知足得安寧,貪心易招禍。
29、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30、忍壹時風平浪靜,退壹步海闊天空
31、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
32、法律就是法律,它是壹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壹塊磚石都壘在另壹塊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33、樂不可極,極樂成哀;欲不可縱,縱欲成災。——吳兢《貞觀政要.刑法》34、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35、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國安邦之利器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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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治故事
管仲公私分明
管仲和鮑叔牙是生死之交。有壹次齊桓公和管仲探討下任國相的問題,齊桓公問:假如妳要是死了,誰接任妳的國相為好呢?管仲說出了壹個人名,齊桓公又問:那麽第二人選呢?管仲就又說了壹個人的名字,齊桓公又問:那麽第三人選呢?管仲就又說出了壹個人名。齊桓公很不高興的再次問:那麽第四人選呢?管仲說:那就是鮑叔牙了!齊桓公說:我真的很奇怪,鮑叔牙對妳那麽好,聽說以前妳們壹起做生意,他也老讓著妳,妳輔佐公子糾時,還射過我壹箭,要不是鮑叔牙說情,我早就把妳殺了,後來鮑叔牙又在我面前積極推薦妳為國相,怎麽現在請妳推薦下任國相的人選時,妳竟然把鮑叔牙放在第四人選的位置上呢?妳對得起人家鮑叔牙嗎?管仲說:我們現在是在談論誰做下任國相最合適的問題,您並沒有問誰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們的私交很好,但國家利益高於壹切嘛!
姬僑不毀鄉校
姬僑字子產。鄭國人到鄉校休閑聚會,議論執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壞。鄭國大夫然明對子產說:“把鄉校毀了,怎麽樣?”子產說:“為什麽毀掉?人們早晚幹完活兒回來到這裏聚壹下,議論壹下施政措施的好壞。他們喜歡的,我們就推行;他們討厭的,我們就改正。這是我們的老師。為什麽要毀掉它呢?我聽說盡力做好事以減少怨恨,沒聽說過依權仗勢來防止怨恨。難道很快制止這些議論不容易嗎?然而那樣做就像堵塞河流壹樣:河水大決口造成的損害,傷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開個小口導流,不如我們聽取這些議論後把它當作治病的良藥。”然明說:“我從現在起才知道您確實可以成大事。小人確實沒有才能。如果真的這樣做,恐怕鄭國真的就有了依靠,豈止是有利於我們這些臣子!”
李悝射箭斷訴
李悝曾做過魏國的上地郡守。上地郡西與秦為鄰,是魏國的邊防要地,常與秦國發生軍事沖突。為使上地郡軍民提高射箭技術,他下令以射箭來決斷訴訟案的曲直,“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後,人們都爭相練習射技,日夜不停。後與秦國人作戰,由於魏軍射技精良,因而大敗秦軍。射技高低與是非的曲直是不能等同的,李悝用以決曲直的訴案,可能是壹些久拖不決或無關緊要的壹般訟案。在戰國時與強秦接境的地區,軍事是壓倒壹切的任務,李悝用此法來鼓勵人們習軍事技術,並取得很好的效果,不能不說是壹個創造。大概因他在上地郡的政績不錯,魏文侯才任用他為相,支持他的改革。
商鞅徙木立信
商鞅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後,怕新法令沒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開,就想了個辦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壹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旁邊貼了張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賞他十金。”不多會兒,木頭周圍就圍滿了人。
大夥兒心裏直犯嘀咕:這根木頭頂多百把斤,扛幾裏地不是什麽難事,怎麽給這麽多的金子呢?或許設了什麽圈套吧?結果誰也不敢去扛。衛鞅看沒人扛,又把獎賞提高到五十金。這麽壹來,人們更疑惑了,都猜不透這新上任的左庶長葫蘆裏到底賣的什麽藥。這時候只見壹個粗壯漢子分開人群,跨上前去,說:“我來試試。”扛起木頭就走。許多看熱鬧的人,好奇地跟著,壹直跟到了北門。只見新上任的左庶長正在那裏等著呢。他誇獎那個大漢說:“好,妳能夠相信和執行我的命令,真是壹個良民。”隨後就把準備好的五十金獎給了他。這事兒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說:“左庶長說話算數,說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隨便說說的啊!”申不害徇私謀官申不害反對立法行私。“天道無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認為國君既要掌握駕馭群臣的“術”,又要做到正直無私,這樣臣下才能忠於職守。他曾對韓昭侯說:“法者,見功而行賞,因能而受官。今君設法度而左右之請,此所以難行也。”然而,《戰國策》中卻記述了這樣壹件事:申不害私下請求韓昭侯給自己的堂兄封壹個官職,韓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韓昭侯說:“這可是從妳那裏學到的治國之策啊!妳常教寡人要按功勞大小授以官職等級,如今又請求為沒有建立功業的兄弟封官,我是答應妳的請求而拋棄妳的學說呢?還是推行妳的主張而拒絕妳的請求呢?”申不害慌忙請罪,對韓昭侯說:“君王真是賢明君主,請您懲罰我吧!”對申不害“請仕其從兄官”這件事,史家歷來多有微詞,有說其虛偽投機的;亦有說其推行“法治”不堅決的,但從申不害重“術”和當時復雜的社會背景來考察,倒不如說這是他對韓昭侯的壹次試探,正是韓昭侯對“徇私謀官”的嚴正態度,使申不害看到韓昭侯真是壹位有作為的賢明君主,從而堅定了助其變法革新的決心。
慎到眾人逐兔
慎到曾寫過這麽壹個小故事:有壹只兔子在田野裏奔跑,有成百的人在後面追趕,並不是壹只兔子可以分給壹百個人,而是因為所有權沒有確定下來的緣故啊。所有權沒有確定下來,就是唐堯這樣的聖王也沒辦法解決,何況壹般的群眾呢?
成群的兔子堆在市場上,行路的人都不去看它們壹眼,這並不是人們不願意得到兔子,而是由於這些兔子已經有主兒了。所有權已經確定下來了,有的人雖然品性粗野也不會再去爭執了。
所以統治天下和國家,就在於定名分罷了。
李斯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因為儒生博士淳於越的言論,讓秦始皇大為不滿。李斯將之歸罪為讀書的緣故,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那是相當殘苛的。凡是秦記以外的史書,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詩、書、百家語都要燒掉,只準留下醫藥、蔔筮、種樹之書。此後,如果有敢再談論詩書者“棄市”(指在鬧市區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暴露街頭,稱為棄市);“以古非今者族,(指壹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稱為族)”;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檢舉者,與之同罪;令下後三十日仍不燒者,黥(意為用刀刺刻額頰等處)再潦上墨為“城旦”(壹種刑罰,輸邊築長城四年)。有想學習法令的,要以吏為師。
這次焚書的原因,是由於討論是否分封的問題而引起的,無論是主張分封還是反對分封的大臣,都是為了秦始皇長久統治打算。他們並無根本利益上的對立。李斯借題發揮,最後竟造成焚書的結局。
韓非子因才惹禍韓非子是戰國後期韓國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辭卻善著書,先後寫出《孤憤》、《五蠹》、《說難》等。他的書傳到秦國,秦王非常喜歡,並說:“我要是能見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無恨。”不久,因秦國攻韓,韓王不得不起用韓非,並派他出使秦國。秦王很喜歡韓非,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韓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他說:“韓非是韓王的同族,大王要消滅各國,韓非愛韓不愛秦,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決定不用韓非,把他放走,對我們不利,不如把他殺掉。”秦王輕信李斯的話,把韓非抓起來。根據秦國法令的規定,獄中的囚犯無權上書申辯。韓非到秦國以後,又得罪了姚賈。姚賈為秦國立過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為上卿。韓非卻向秦王說,姚賈出身不高貴,當過大盜,在趙國做官時被趕跑了,認為用這樣的人是很不應該的,使得秦王很掃興。事後秦王又向姚賈問起韓非,姚賈當然不會講韓非的好話。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韓非沒有辦法,只好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自殺而死。吳起嚴明治軍吳起做將軍時,和最下層的士卒同衣同食。睡覺時不鋪席子,行軍時不騎馬坐車,親自背幹糧,和士卒***擔勞苦。士卒中有人生瘡,吳起就用嘴為他吸膿。這個士卒的母親知道這事後大哭起來。別人說:“妳兒子是個士卒,而將軍親自為他吸取瘡上的膿,妳為什麽還要哭呢?”母親說:“不是這樣。往年吳公為他父親吸過瘡上的膿,他父親作戰時就壹往無前地拼命,所以就戰死了。現在吳公又為我兒子吸瘡上的膿,我不知他又將死到那裏了,所以我哭。(本版編輯?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