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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坑孩的父母

在娛樂圈,有三大“吸血鬼”父母。

分別是梅艷芳的媽,張韶涵的媽,毛曉彤的爸。

梅艷芳父親早逝,母親靠著在歌舞團工作,梅艷芳4歲就畫著濃重的舞臺妝登臺表演,成為了媽媽賺錢的“工具”。

1982年,19歲的梅艷芳壹夜成名後,梅艷芳的母親就以各種理由剝削她,不僅要替母親還巨額賭債,還要養活哥哥梅啟明壹家。

他們就像壹個深淵壹樣,永遠也填不滿。

而最可悲的是,梅艷芳的媽媽在她死後這麽多年,還是不放過她。

每個月20萬人民幣的贍養費,她還覺得不夠,打官司爭奪女兒留下的近億元的遺產,要求壹次性發放。其實就是為了拿去貼補兒子。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還拿出梅艷芳的貼身衣物出來拍賣,只是為了錢!

而張韶涵,壹樣是小小年紀就出來打工,後來成名之後,在自己重病出國治療時,自己母親卷走了她所有的錢。

在事業最好的時候,離婚的父母、舅舅合起來要錢,聯合媒體誣陷剛剛手術沒多久暴瘦的她,酗酒吸毒。

因為父母,她事業壹落千丈遭遇雪藏。

毛曉彤的爸爸更可怕。

他曾上節目公開控訴自己的女兒身家幾億,卻拒不見自己也不贍養自己!

原本以為是壹段狠心女兒可憐父親的故事,可看下來以後,只覺得他活該。

毛曉彤10個月的時候父母分居,壹歲半就離婚,她跟媽媽,而父親每個月給50塊的生活費,沒曾照顧過她。

但在他的闡述中,女兒能成名,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靠他去找關系,幫助,可女兒是個白眼狼,成功了就不認自己。

可後來,在律師的逼問下,他啪啪啪的打自己的臉。

原來他有近十年的吸毒、涉毒史。

所謂的去幫助女兒拉關系找機會拍戲的時間,他其實在監獄服刑。

壹切都是謊言。

他為什麽要編這些故事?很簡單,就是5000萬!

因為妳們明星賺錢容易啊,而我是妳爹啊,所以妳給了這5000萬,我們老死不相往來!

但私下,他發給節目導演的“訴求”絕不止於此。

要求改回原名,保持穩定聯系。但是最重要的我想是後半部分。要求和前妻享有同等的物質生活。她住別墅他也要住,她開悍馬他也要開!

所以嘛,根本不是5000萬,而是長線大魚,慢慢要錢。

看下來只覺得荒誕。

我未曾從他邏輯紊亂的敘述中聽出他對於女兒壹絲絲的愛,只看到了壹副為了要錢猙獰醜陋的面孔。

但其實妳會發現,都壹樣,這類人都是壹樣。

他們沒有良心。

他們只會責罵孩子不孝,卻從沒自省自己是否失責。

他們嘴中滿口都是愛、付出、奉獻、親情,可其實,想要的就是冷冰冰的錢錢錢錢錢。

他們也很失敗。

因為已近暮年,壹事無成,所以在生存面前,良心、臉面都變得不重要,只要能有錢,耍賴又算什麽?

毛曉彤的爸爸壹直以自己精子質量好才成就今天的女兒來襯托自己多麽牛逼,我真的覺得很惡心,而後我想,他可能就是千萬惡心的原生家庭父母***同的心態。

他們覺得自己給了孩子生命,無論自己之後做過些什麽,沒做過些什麽,孩子都該對他們千恩萬謝,感激涕零。

他們永遠都不會去想,自己曾給子女帶來過多少的傷害。

他們只等著子女對他說“謝謝”,卻永遠也不會意識到自己該對子女們說壹句抱歉?

02

去年年末,有壹條新聞讓我印象深刻。

浙江的王女士有三個兒子,在他小兒子1歲的時候,因為超生,王女士把小兒子送人了。

三十多年過去了,兩家沒什麽聯系,互不打擾,養父養母對這個孩子很好,王女士也未曾有過撫養行為。

我想在孩子心中,或許根本不知道還有王女士這個人。

可是誰知道,70歲的王女士,突然聯系起了他的小兒子,背後的原因荒誕至極。

70歲的她得了腦栓,行動不便,她的老伴去世了,還欠下了不少的債務,大兒子二兒子又不成器,生活拮據連自己都養不活別提給她治病了。

而她的小兒子被養父母教育的很好。大學畢業,工作很好,現在年薪能過55萬。

她沒錢了,所以她想到了自己的小兒子,希望自己有錢的小兒子,能贍養她。

這件事在當時掀起了激烈的討論。

因為她的小兒子壹直都不願接電話,看起來並不願意幫助這個母親。

這讓他遭到了整個網絡的道德綁架,我看到了太多太多的人大喊著:冷血、無情、良心被狗吃了......

上文那三個明星例子也是壹樣。

梅艷芳、張韶涵、毛曉彤,都曾遭受過壹樣的咒罵。

而在現實中也是壹樣。

我曾寫過壹個被家暴了女兒10年,然後又將她拋棄,20年後再找回來,要求女兒贍養她的媽媽。

那時周圍所有人都在勸她:那畢竟是妳的媽,妳怎麽這麽狠心!

這就是最悲哀的吧?

原生家庭子女最難熬的我想或許就是:那個給妳帶來傷害的那個人是妳原生家庭裏的父母。妳想要逃,卻在倫理、道德、親情的壓力下不能去逃,也無法去逃。

所有人都在逼著妳原諒。

這是大家想看到的大團圓,可我只想感慨,這個世界上真的有好多聖母啊。

就很奇怪,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比誰都杠精,可當發生在別人身上,又總喜歡慷他人之慨,來體現自己多麽的仁義道德。

妳不是他,妳根本不知道對於他來說,傷害有多大,又憑什麽替他原諒呢?

他們當然可以選擇原諒。

可那得是他們自己的選擇,誰也不能逼他們。

就像後來的張韶涵曾說:“再怎麽樣他們都是我父母,家人永遠是家人。”

就像我那個朋友:她最終也還是訴諸法律,每月付最低的贍養費,然後老死不相往來,從不管別人怎麽說。

那是他們的選擇,外人誰也沒權說什麽。

原諒那是和自己和解,對無良父母的寬恕,並不能證明父母的行為是對的。

不原諒那不是冷血,而是父母活該!

03

生而不養的父母,該贍養嗎?

這個話題,上了微博熱搜。

看了底下的評論,爭論激烈。

其實,在我看來,爭論這個話題沒有太大的意義。

因為結果或許只有壹個:法律規定了贍養義務,即使再不願,每月的贍養費也還得付。

這或許也算是壹種無奈的“道德綁架”吧。

但總歸,這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壹場悲劇。

日本作家伊阪幸太郎曾說:“壹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真的太可怕了。”

想想這句話真的是說的太對了。

現在這個社會,各行各業任何領域都有入門門檻、從業資格。

可父母,不需要審查人品、能力、不需要被教育,沒有入門門檻,沒有資格證,只要有生育能力,就能有孩子,就能當爸媽。

太多的父母,將“我給了妳生命”來作為綁架孩子的理由,可其實,捫心自問,發生性愛的時候,妳真的是帶著愛生孩子,還是只是為了自己爽?

真正愛孩子,想要孩子的父母,我想不會冷漠冷淡不負責任,那些能對孩子冷漠的如陌生人的父母,還配說什麽“付出”和“回報”?

我只希望,所有人都能有點良心。

不愛他們,就記得戴套,壹個無愛的家庭,對於孩子來說,不是恩賜,而是倒黴。

既然選擇生下,就負點責任。

我更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

愛是相互的,贍養是優秀的父母從孩子身上得到的肯定的、自覺的回報。

生而不養,生而不教......

那對不起,妳該把心思花在自己身上,就放過孩子吧!

生而不養的父母,該贍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