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壹種神秘。
宗教的必要性源於人生的神秘性。
人生是神秘的。人類與萬物及其他壹切物種之不同,在於人類具有靈明之知覺及心性。人類不僅能感知世界,而且能以理智解讀世界,以理性構擬世界。因此,人類自以為很強大,自以為是地球以至宇宙的主人。
每個人的生命之旅註定是壹段悲苦的歷程——於啼哭中降生,於啼泣中消逝。在死亡之黑色幕布所覆蓋下,壹切人生之競爭,壯麗輝煌,幸與不幸,以及壹切權力、權勢、財富、科技、藝術、理性、意識形態,均全無意義。
科學技術雖可提供改善人生之手段,卻無法解答人生之意義的問題。
在白色(生命)與黑色(死亡)之間存在的唯壹橋梁,只有宗教而已。宗教以對於永恒者和絕對者的信仰,以及以對至善和永恒的信念和追求而解贖和超度人生。
宗教來自天啟。
宗教本身承認宇宙神秘,並且承認所謂人類智力不過是壹種有限而且卑微的人工符號體系。
宗教使人類懂得對神、對未知者以及大自然的敬畏。宗教使人類懂得謙卑。
宗教賦予人以信仰,獲得對抗人間邪惡力量的勇氣。
唯宗教可以使人類孤苦的個體靈魂得到救贖、超越和解脫。
宗教並非對宇宙終極真理的解答,而只是體現神靈對人類的啟示。
宗教是宇宙隱秘的神秘主體通過人類中的壹些先知而創立。先知得到啟示但自身並非神靈,所以壹切宗教教義都是不完滿而且充滿矛盾的。
但是這種矛盾並不意味著宗教失去意義。
宗教是信仰,人有信仰是幸運,人無信仰是不幸。
此資料來源——《何新·論宗教》出版年: 2013-11
註;何新當代著名學者。是國際關註的歷史學家、哲學家、經濟學家;日本媒體曾經稱其為戰略理論家。中國作協會員、東方美術交流協會理事;歷任第七屆、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壹屆、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均為專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