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父親我84歲時病重不治,在他還清醒的時候,他曾向我母親交代:萬壹到了那壹天,他已無可挽救,絕對不要給他插管,就讓他走。可是真的到了那壹天,醫生來征求家屬意見插管。母親為難的找我商量,出於子女挽救父親生命的本能考慮,我還是建議插管。
醫生為父親做插管操作,已經完全沒有能力反抗的父親只能圓睜雙眼,以震驚的表情看著我們。那種眼神,永不能忘!
父親是醫生,1934年畢業於上海醫學院。醫生給他插管的時候,他虛弱的甚至連搖頭點頭動壹根手指的能力都沒有。完全的聽人擺布。而插管的指令是我們下的。
至此以後,他就再也沒有睜開眼。只有呼吸機乎達乎達千篇壹律的聲音,以及輸液瓶無聲的註入各種液體。心跳,壹直維持在40跳/每分鐘的狀態下。他其實已經死了,但是壹個心跳有呼吸的死人。逐漸的,輸入的液體完全無法通過導尿管排泄出來,人開始浮腫起來。輸入的液體全部滲出到皮下,皮膚開始腫得發亮。
實在看不下去了。終於,我們兄弟商量了壹下,由哥哥上前關閉了呼吸機的電源,擰緊了輸液管上的開關。等待著,等待著儀器的心跳歸零。召喚醫生前來,醫生例行公事的帶來了強心針,註射進毫無感覺的身體裏。然後,宣布病人死亡。
按照父親生前訂立下的遺體捐贈協議。醫生的遺體要交給醫學院的學生做生理解剖,為培養醫學院新人做最後的貢獻。
自那時開始,我們就下定決心,再也不要在病人臨終前無謂的插管。
後來母親在98歲高齡上患病住院,在最後臨終時刻,我們拒絕了插管搶救的醫生詢問,讓她安靜的離世。然後,依照她的願望送她去遺體捐獻。兩個老醫生,用自己的軀體,為培養今後的醫生,盡力了。
我相信,如果到了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刻,絕不要挽留,不要用外來的力量強行張開自己的肺葉。不要用呼吸機強奸自己的肺。它想要休息,就讓它睡去吧!
死的安樂,是無比的幸福!善始善終!
先說說我老公壹個去世兩年的遠房姑父,老人家是離休幹部,抗戰時期的,月工資接近兩萬元,老伴生活尚能自理,兒子早過世,壹個女兒在外地,去世前有壹年零三個月時間在重癥監護室,醫藥費幾乎全報,因為使用壹些不能報銷的進口藥,還有請護工等,每月還得自費壹萬多元。反正他老人家全靠儀器活著,肉體遭受什麽痛苦,有知覺時心裏什麽感受,外人都無從知道。
再說我自己的媽媽,我媽媽是退休幹部,因為年輕時工作太拼命,身體落下病根,從我有記憶她就壹直在疼,頸椎腰椎關節沒壹處好,從小就看她紮針吃藥各種治療,卻不能根治,就這樣病病歪歪壹直到85歲不能自理,長期病痛和兩年臥床,媽媽對死亡看的很淡。
今年5月21號晚,媽媽突發心衰,在醫院搶救室穩定後,醫生說隨時有生命危險,要送去重癥監護室,我們不同意。第二天餵媽媽吃過飯,看她安詳躺著,跟平時壹樣,我說:“媽媽,昨天嚇死我了,妳手都涼了,害怕了嗎?”我媽說:“不怕,死了就不受罪了,再那樣就別救了。”我說:“那可不行,我可不能眼睜睜看妳走,昨天醫生讓妳進監護室,我可要聽醫生的。”媽媽安詳地看著我:“不進,不去活受罪,別救我。”
23號晚,媽媽大便兩次,是綠色的,24號早8點到9時半,壹直在大便,剛收拾幹凈,又拉出來,護士來問什麽顏色,看是黑色就說:“沒事,打抗生素就這樣。”唉!當時不懂,媽媽過世後才知道拉黑便其實人就快不行了。
24號晚飯媽媽就吃了幾口,當時狀態壹如平常,還能接電話,可九點多開始呼吸困難,醫生說只能送重癥監護室,我也急了,對媽媽說:“咱去吧,聽醫生的。”可她老人家堅決搖頭,說著別救了別救了,然後就沒意識了,醫生試脈搏翻眼皮,大聲說:“趕緊插管。”我說“不插,我媽媽說過,她不受這個罪了。”這個時候,我哥趕來了,也對醫生說“放棄吧!我們放棄,別讓我媽受折騰了。”10時30分,我們親愛的媽媽離開了我們,享年87歲。
後記: 辦完後事,我去醫院結算,醫生說:“您家老人真明智,其實插管也不過延長兩三小時,多受罪。”
還有,我媽生我的時候38歲,現在我的大姐六十多了,哥姐們都得照顧兒子孫子加上父母,分身乏術。所以我還是空閑多的身體好的,平日有事也是我來做主處理的。所以那些反對父母年齡大生二胎的,等父母老了需要照顧時候妳就知道個中滋味了。
假如我即將離世……
親愛的兒子、妻子和家人:
自從看到瓊瑤發布的公開信,由於擔心兒女受到道德和公義的綁架而不能自主,所以她早早地留下遺囑,用公開信的方式告知所有人,交付兒女在她重病之時不要進行無謂的過度治療和搶救。
然後我就壹直想著也要學習她的思想,為孩子和家人留壹份類似的遺囑,主要是認同於瓊瑤阿姨對待人生的豁達態度,同時也是不願給孩子增添無謂的責任和負擔,但是由於覺得自己年齡還不到五十歲,覺得此事不必急著做,所以在2017年3月18日把公開信下載備份後,便壹直沒有實施。
今天由於清明過後的壹個意外之噩夢,突然覺得人生無常,所有想到的事情應該立即去做,不能再等!
特別說明:下面的內容雖然有抄襲瓊瑤阿姨的原版,但也是我真實意願的體現,希望家人和所有關心我的人能夠理解和支持。
壹、不論我生了什麽重病,如胃癌、食道癌、胰腺癌等等各類癌癥,堅決不動大手術,包括以傷害身體為代價的急救或治療措施,如化療、放療、開顱、開胸、氣切、電擊、葉克膜等等!
二、不論什麽情況下,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因為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於也失去吃的快樂,我不要那樣活著!
三、不論什麽情況下,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種維持生命的管子,如尿管、呼吸管等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如果僅是維持,生命就連行屍走肉都算不上,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以上三條,在我能作主時讓我作主,萬壹我不能作主時,照我的叮囑去做!總之,讓我最少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計讓我痛苦的活著,意義重大!當然,在安樂死還未被法律和大眾認可之前,我不強求大家幫助我死去,因為這樣會背負太多的法律糾葛和道德譴責,我不願意!我只要求,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請妳們尊重我的意願,主動選擇不動大手術、不作維持生命的無謂搶救和治療,同時思想不要糾結,保持內心的坦然,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因為壹切都是為了我——沒有痛苦的離去。
妳們能做的,和應該做的,就是建議醫生采取緩和治療,來減緩我的病痛癥狀,幫助改善我作為病人的心理和精神狀態,讓我的生命最後壹程走的有尊嚴!
英國的緩和醫療有三條核心原則:1.承認死亡是壹種正常過程; 2.既不加速也不延後死亡; 3.提供解除臨終痛苦和不適的辦法。也可以理解為我們常說的“臨終關懷”!
如果妳們的時間和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參照以下幾點去做:
1、要多抽時間陪我度過最後時刻;(如果我糊塗了,會胡言亂語,也可以不陪!哈哈!)
2、我如說出希望在什麽地方離世,請盡量滿足;(如果還沒滿足時,我突然走了,也不必遺憾和懊悔!呵呵!)
4、協助我彌補人生的種種遺憾;(這條就不必了,人之將死,如果還惦念著種種缺憾的話,說明還是想不開,即使妳想幫助彌補,也是做不到的!但可以假假的敷衍壹下,就OK了!笑臉!)
5、幫我回顧人生,肯定過去的成就。(此條與第3條雷同,說白了,能哄時哄哄,找路邊做假證的頒個榮譽證書都行!調皮!)
最後說壹句,無論妳們怎麽做,我愛妳們,希望我離世後,妳們內心能夠得到平靜,祝妳們永遠幸福!
(姓名略)? 2018年4月7日星期六
今天下午二點,剛剛在醫生給的知情同意書上寫了:不同意。只是要求病人少點痛苦,希望老人走的安詳些。從去年十壹月發病到現在,真是目睹了老人壹點點的被病魔吞噬,短短半年就被病魔折磨得只剩下皮包骨了,癌細胞把營養都搶走了。醫保除外自費五十多萬。人都病得這樣了,又不欠醫院壹分錢,住院壹個月就會被醫院要求出院,救護車從重癥監護室接回家住三天,昨天又被救護車送進監護室,來來回回已經搞了三四次了,醫院說是醫保局的規定,醫保局說她們從來沒有這樣的規定,醫院說醫保局給錢不是按照病情,是按人頭,壹個人壹次住院就只給這點錢,住院太久了,只能把醫院虧死。所以最後只能這樣折騰病人和家屬。這種情況應該不是國家當成制定政策的初衷吧?
我接受。。。看著icu裏不能回復 健康 ,又渾身插滿管子的病人,就覺得生又何歡死有何懼。。。我姥爺就這樣三個月的時間,真的不算長,但還是走了。。。八十多歲了,住院時每次按壓搶救我們在外面的人,都是巨大的壓力。。。照片子都需要有人在裏面捏著手動呼吸球。。。出來臉都是鐵黑色,離開呼吸機幾小時就要接好,後來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