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衣服經常清理,很多只是款式過時,衣服很新,所以,壹部分給保姆,壹部分給朋友“前提是麻煩幫我處理掉”還有家電什麽的,壹位經常幫我打理狗狗的,她說有八、九年沒買衣服了,我們之間關系很好,讓物資充分利用,沒有什麽不好的,更談不上瞧不起。
答:不會。
1、您需要,雇主會非常高興,因為不好意思說送給您。
2、我不穿的衣服都洗幹凈,熨好,包裝完畢,放在車庫的報紙旁邊。
3、每月讓收廢品的師傅去車庫取,隔兩小時去關門,壹看,全部拿走,我很舒坦。
4、說實話,現在的衣服都很新,又非常貴,只是不潮而已。
不會的,她估計還要感謝妳那,她的衣服不要了,有人能穿上這比什麽都強,她想給妳沒準害怕妳嫌棄那,所以說扔了,她要是不想給妳,自己扔了就行了,還跟妳說幹什麽?
艱苦樸素是我們的光榮傳統,衣服穿不了了,能送人就送人,有人穿就是好的。
妳留不留下衣服跟妳的雇主瞧不瞧得起妳是兩碼事,而且絕大多數雇主妳覺得會瞧得起壹個保姆嗎
我是壹個保姆,雇主要扔掉的衣服,我留下了會不會讓她瞧不起我?妳是多慮了,從妳的敘述中可以看得出來,妳的雇主扔掉不願意穿的衣服由來已久,甚至已經形成了習慣。這是因為她對服裝穿戴和自身的修飾有自己的壹套審美標準和要求,同時她的家庭非常的優越,允許她這樣做。凡是她認為款式或者面料過時的服裝,無論新舊都會壹股腦兒扔掉。她不會在意妳把她扔掉的衣服撿回來,收起來或者留下來送人或者是自己穿。更不會因此而瞧不起妳。
既然如此,她為什麽非得把這些嶄新的衣服或者沒有穿過壹次兩次的衣服扔掉而不願送給別人呢?這個很好理解,送給別人的衣服必須是新買的,如果把自己不願意穿的衣服送給別人,萬壹別人看不上怎麽辦?再說上幾句不中聽的話,那種場面肯定尷尬不是?到頭來落得個好心辦壞事,自討沒趣。所以,還不如直接扔掉。而妳作為保姆,對她平時穿的衣服比較熟悉,比較了解,也比較關註,知道她的哪些衣服是新的,哪些衣服是沒有穿過幾次的,而且能感覺到,妳能認識到這是在浪費,能意識到這是壹種可惜。說明妳這個保姆,懂得勤儉,懂得節約,懂得珍惜,懂得愛惜。
妳的雇主,能對妳說,妳要願意要就要吧。這就說明她是不願意也不會把自己不要的東西送給妳的,這種考慮是對別人的壹種尊重。雖然妳是她們家保姆,但在她眼裏,妳的人格,妳的尊嚴是和她壹樣的,雖然壹個是雇主,壹個是保姆,但都應該得到尊重。
其實,做人做事,只要自己認為是對的,而且對她人又沒有任何不利影響,我認為就應該大膽的去做,不要過多考慮別人的眼光和別人的感受,如果做事瞻前顧後,擔心這,擔心那的,那就什麽事情也做不成了。
同時,雇主能看到妳這麽懂得珍惜,這麽懂得節約,說不定還會對妳另眼相看,還會為妳加薪呢?
妳覺得扔了可惜拿去送人也挺好的呀!比扔掉浪費好。雇主應該不會瞧不起人的,是她自己不要的,又不是偷。
保姆,在壹般人的眼裏,不會是富貴之人,是較為貧窮的低層老百姓罷了,而事實上也正是如此,要不是因為沒錢,誰願意去到陌生人的家,去做收拾別人的家庭細務的事呢。我們不能說雇主會鄙視妳,如果妳工作勤快,忠厚老實,把雇主照顧的很好,相信雇主也會尊重感謝妳的。但雇主必然會對妳有所了解的。雇主不要的衣服也好,物品也行,妳放心拿走好了,他們是不會因為妳沒有拿他們要放棄的衣服,而因此把妳看成榮華貴重,也不會因為妳拿了衣服而認為妳更加潦倒無恥。相反的,他們以後有用不著的東西,都會先讓妳處理,隨妳選擇,變廢為寶,人人樂意的。世上窮人占的是大多數,我見窮人之中也不全是歪種,不必因貧窮而多加掩飾的。
我是壹個保姆,雇主要扔掉的舊衣服,我留下了,會不會讓她瞧不起我?
同感,我也是壹保姆,我說說我的感受。
記得小時候,在我們農村,經常有背著大包走村串巷賣舊衣服的人,她們說,這些衣服都是城裏人不穿了,準備扔掉,就有人專門收來拿到農村去賣的。農村人幹活不講究,只要穿著合適,不破不爛就行。我記得我外婆經常買下放到家裏,我和母親去的時候,她就讓我們裏三層外三層套在衣服裏面穿回家,怕舅舅舅媽看見不高興,我們穿回家,特別高興,這比自己家的新衣服漂亮多了,她們的衣服肯定比農村的衣服質量好多了,而且穿著還好看,洋氣。
後來結婚了,因為家裏條件不好,我姑媽就把她姑娘孫子穿的舊衣服都搜集來,大包小包就給我們郵了回來。我姑媽在山東勝利油田工作,她四個姑娘,三個孫子,所以每年我姑媽都給郵好幾次,我穿的,我老公穿的,還有我兒子,夏天的裙子短袖,春秋的羊毛衫,毛衣,冬天的鴨絨衣,壹直到我兒子上高中,除了過年的時候我們買新衣服,其它都是穿姑媽給的,我們覺得都挺好,沒有那種被人施舍的感覺,每次我和老公從郵局把衣服取回來,村裏人看見了,都羨慕地說,妳姑媽又給妳們郵衣服了啊!妳姑媽真好!
我曾在網上看到這樣壹個視頻,壹個穿戴整齊的人去飯店吃飯,剛坐下,看見壹個人買的牛肉面沒吃幾口,就接了壹個電話走了,那個穿戴整齊的人就走過去拿起筷子呼嚕呼嚕地把剩下的那碗面吃完,把湯都喝光光了,他這壹舉動惹的大家都用異樣的目光看著她,吧臺的幾個服務員指著他交頭接耳,有幾個人居然還捂著嘴偷笑起來,那個人擦擦嘴,若無其事地走到吧臺的募捐箱跟前,掏出壹百塊錢放進去,便轉身離開了飯店。那幾個服務員停止了竊竊私語,擡起頭用敬佩的目光把他送了好遠。
回到主題,做為保姆,雇主把不穿的舊衣服扔掉,妳留下了,我個人感覺沒什麽呀!再說能雇的起人的,家裏的條件肯定是比較優越,買的衣服鞋子質量都很好,而且價格比較貴,她們穿幾次或者壹次就扔了,扔了也是扔了,怪可惜的,妳把妳喜歡的留下來,不喜歡也可以送給需要的人,再說妳也幫雇主把那些閑置的衣服處理掉了,而不是扔進垃圾桶,雇主怎麽會看不起妳呢?
再說,我也是保姆,雇主每次換季,都要把衣服來壹次大清理,她把不要的衣服讓我挑,我把自己喜歡的拿回家,比如說漂亮圍巾和皮草我就流留下了,自己不喜歡的拿回家,送門口的鄰居。心裏沒感到什麽別扭呀!
也許有人說我就喜歡別人的舊衣服,但是我們沒偷沒搶,何必在乎別人的眼光呢,就像那個吃人剩飯的人,他的高貴是藏在骨子裏,而不是別人目光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