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獨尊地位確立之後,整個封建王朝時代它都不曾動搖過,而在近現代社會轉型和當代社會動蕩時期,它卻遭到了不公正的詆毀,之所以這樣,與其學說思想當然脫不了幹系,其中還包括時代因素的影響。身為儒家生力軍的孟子,其學說曾倍受推崇,圍繞其提出的“仁”之學說,學界的探討相當之多,這些論說精辟也不失公平、客觀,但亦有以偏概全和溢美之嫌,時代的發展給我們反思孟子學說和這些觀點提供了新的視角。
壹、“仁”之始末和概念辨析
最先闡釋“仁”的並非孟子,儒家開派始祖孔子對“仁”就有不少宏論。“仁”在孔子時代僅構成壹孤立概念,“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1〕,諸如此類,皆以壹“仁”字抒發其思想,很少另用它字與之匹配,這點從下面的引文也能看出。
孔子之“仁”內容極其寬泛,多為個人品德(品性)修養問題。《論語》開篇《學而》即有“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似乎“仁”之根本在於“孝悌”,此說即便有不當之處,但孔子對“仁”的論述不少是由此而闡發開的。同章又言“巧言令色,鮮矣仁”〔2〕,“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從以上言論可以看出,“仁”在孔子的眼中是壹個如何做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前提條件)的問題,與《大學》壹再言及的“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有相契合之處〔3〕。
孔子這壹思想尤其凸顯在回答“仁”為何物問題上,其弟子就“仁”曾多次提問,但孔子的答案從不相同。顏淵問仁,子曰:“克已復禮為仁,壹日克已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已,而由人乎哉?”顏淵隨而問具體做法,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是孔子對“仁”的壹種解釋,就顏回本人而言,“仁”就在於“依禮行事”,步驟如何孔子說得壹清二楚,所以顏回馬上回答說“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4〕。顯而易見,這裏的“仁”是個人品性問題,而不是壹個社會問題,它強調的是個人行為準則,即修身問題〔5〕。樊遲曾三次問“仁”,孔子在《顏淵》中曰“愛人”;《雍也》中雲“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子路》中說“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可見“仁”之意義因時而異,雖然三次回答各不相壹,但其主旨卻還是告訴樊遲做人的道理,即如何達“仁”。孔子曾雲“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又曰“剛、毅,木、訥,近仁”,又說“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即“恭,寬,信,敏,惠”〔6〕,這裏仁與道、德、藝、恭、寬、信、敏、惠是同等的,而這些在孔子的言論中都是個人修身目標。
誰能做到“仁”的要求,便可稱為“仁者”,所以孔子對“仁”的解釋還有“仁人”的意思,“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幹諫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7〕,這壹點似乎用不著多舉例。“仁”的難易如何?對孔子而言,“仁”似乎輕而易舉,“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8〕。實際情況如何呢?《公冶長》中記有孟伯武問孔子子路、求、赤是否做到了仁?孔子回答“不知道”,隨即解釋說“由(子路)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求也,知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可見並非易事。
孟子對“仁”的論述遠沒有孔子繁雜,單獨使用“仁”的情況很少,更多的是用“仁義”、“仁政”、“仁術”之語,“仁”成了壹個修飾名詞,其主體意思也似乎發生了轉移。經過孟子的發揮後,“仁”的含義有了明確指向,可以更具體地理解它,也能加以總結和概括了,這就是學者為什麽對“孟子仁學”談得更多的原因,也是將其“仁”多局限於“仁政”的緣故。
其實孟子之“仁”,僅“仁政學說”是不能加以概括的,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的“仁”即學者們所言的“仁政學說”,廣義上的“仁”還有“仁人”、“個人修身”其它意思,這也是孟子對孔子學說繼承的地方。就後者而言,在孟子的論述中占有壹定比重,“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9〕;這是孟子對“仁人”的厚望,“惟仁者為能以大事小,是故湯事葛,文王事昆夷”〔10〕,這是孟子對“仁人”的崇仰,對孔孟而言,仁者是無敵的。“仁,人心也”,“君子所性,仁、義、禮、智根於心”〔11〕,這又強調了個人的修養問題,“仁義”即是孟子壹再言及的個人行為準則。“仁之實,事親是也”,“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而堯、舜“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12〕,顯然這是對孔子所言“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的認可與贊成。孟子對孔子的承襲之處尚多,此不多贅。
如果孟子僅繼承而閉門造車,其影響是不會有這麽大的,他沒有將“仁”僵化,而將它用之於政治,即而產生了狹義上的“仁政學說”,這是學者們壹再發表論說的地方〔13〕,也是我要重點討論的問題。
二、“仁政”學說的反思
“仁政學說”是孟子政治思想的主體,不僅有完整的體系,而且在當時還有實踐的可能。有學者認為其“仁政”的哲學理論基礎是“性善論”,“仁政”是合乎人性的,和人與生俱來的善性是分不開的〔14〕。這壹結論能否成立,不置可否,但有質疑之處,荀子雖持“性惡論”,但他對“仁政”並不完全持反對意見,況且人性數千年而不變,但政治卻無時無刻不在變。人性如何與政治理念能否拉上關系且待論證,如果仁政是“性善”的結果,那麽它肯定是空中樓閣,僅被當作壹種理想而已。
孟子“仁政學說”體系完整不是表現在它的哲學理論基礎,孟子至少談到過它的經濟和政治(現實)基礎。前者即井田制,《滕文公上》對此有詳細記載,滕文公使畢戰問孟子關於“井田”之事,孟子雲“子之君將行仁政,夫仁政,必處經界始,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請野九壹而助,國中什壹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余夫二十五畝,方裏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此其大略。具體細節還有“五畝之宅,樹墻下以桑,匹婦蠶之,則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老者足以無失肉矣,百畝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無饑矣”,如此“則仁人以為已歸矣”〔15〕,百姓依之如水之就下。“不違農時”乃“王道之始”,“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這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矣”〔16〕。井田制的實行,可以得民眾,可以招仁人,從而可以實現王政(仁政)。
孟子仁政的政治基礎也可說現實基礎即民本思想,這壹點是學者們談論的比較多的,此僅稍作補充。孔子體會更多的是“禮樂制度”的崩壞,恢復“周禮”是他解決政治和現實問題的關鍵與終極目的,歷史證明他的努力只是壹場鬧劇。生產力進步帶來的經濟和政治制度的變化,在戰國時更加劇烈,如何在戰爭中取勝,在爭霸中保國,這才是當時統治者關心的問題,也是諸子立說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天下惡乎定?定於壹”〔17〕,這是諸子百家的***同心願。孟子憧憬西周的王政,但不能仍停留在孔子的方法上,必須對孔子所言的“郁郁乎文哉,吾從周”的方法與途徑加以改進。孔子有“苛政”之說,也要求當權者“使民以時”,也說過“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18〕。孟子的“仁政學說”是對孔子“禮樂”追求的擴充,是對孔子“苛政”、“德政”的發展。
孟子“仁政思想”內涵可謂無所不包,有學者曾分三個方面作過總結,經濟方面有制民之產、薄其稅斂、不違農時發展農業生產、堅持社會分工重視商業,其目的在於富民,有王天下的物質基礎;政治方面要求以身行道、寬猛相濟、與民同樂、選賢舉能,這是仁政的直接成果;教育方面主張禮治德教〔19〕。這壹總結基本上將孟子的“仁政思想”概括齊全,此外,孟子強調戰爭中對被攻占國也要實行“仁政”。孟子“仁政思想”內容雖然很多,涉及面也非常之廣,這並不表示其學說高深莫測,相反,孟子認為任何執政者只要願意,都能實行他所說的“仁政”。梁惠王初見孟子即言何以利其國,孟子對之以“仁義”,後進之以“王道”,即“仁政(王政)”,行此“而不王者未之有也”〔20〕。《滕文公下》載萬章擔心宋以小國行王政,而“齊、楚惡而伐之”,孟子則對曰:“茍行王政,四海之內皆舉首而望之,欲以為君,齊、楚雖大,何畏焉?”
雖然孔子和孟子不遺余力宣傳遊說,但“德政”與“仁政”在當時的影響極其有限,卻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反思的余地。孔子強調的“禮樂”是時尚有法律職能,而不僅僅是講求個人的道德修養,“德政”更是要求“禮、刑、德”的綜合運用,其規範性也具有明確的指向——西周的太平盛世和周公制禮作樂的社會職能。後來由於封建統治者的需要,“禮樂”的概念和指向逐漸被縮小,其社會功能也逐漸被僵化,如司馬遷在《論六家要旨》中論儒家的特點就是如此,重點僅強調儒家的等級制度而不及其余。所以孔子的“禮樂”逐漸失去了即有的法律功能,演為要求人們強制遵守的禮教,開始禁錮人們的思想,尤其是對女子的歧視與束縛,更是對“禮樂”最大的曲解,“禮樂”不再指向社會,而針對個人,壹定範圍的個人。
孟子的“仁政學說”是由孔子的“德政”提升而來的,在孟子看來實施“仁政”在戰爭動蕩時期能達到“王天下”的目的,當然這壹“學說”也沒有最終實現。然則何以儒學“仁政思想”又經久不衰?“仁政學說”的道德含義,正是孔孟之學經千年而不滅的原因之壹。在壹統太平時期實行“仁政”能出現治世,治世在百姓的眼裏,即是好皇帝施行仁政的結果,而亂世則是暴君帶來的惡果,皇帝的好壞即誰勤於政事,替天下蒼生著想,布惠天下,行仁政。在中國整個歷史長河中,人治始終占據了重要的地位,而人治的好壞直接表現便是道德的評判標準,孟子的仁學便只是對執政者如何要求,其具體施政內容也多為壹些大而化之的東西,沒有具體的規範與教條,仁義禮智,雖強調個人的修身,卻正好是對個品德的修養,而不是對法律、法治的把握,道德與政治的合二為壹,便產生了人治方面的弊端,對官員的執政公平與公正,依法與道德的差別則偏向道德的要求,《雲夢秦簡》《語書》中曾壹再強調“依法”,說明在我國專制早期,曾有壹個好的開頭,但卻沒有被繼承與發揚,畢竟道德對人性來說,更顯眼也更容易讓人理解。而這正是孟子仁政學說的後果,雖然不全是孟子的功勞,但其始作蛹卻不容回避,法制排除道德上的幹擾,而儒學又千方百計把道德作為其壹個重要內容,人治很容易以道德為治國的依據,《春秋》決獄本身就是對法律的破壞,對時代的壹種靜止理解,所以汲黯對漢武帝有“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言論,道德的評判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與掩飾性,法律講求唯壹性和公平性,道德卻參與了人的感情與同情,這也是孟子人性善論的基點。
“仁”與政結合便是“仁政”,主體偏向於政治範疇;與禮、義、智結合則是個人修養問題,更多的屬於道德範疇,而道德是個人自願的行為而不具備強制性。德治與仁政,在孔子和孟子看來都是以個人修養為前提的,如果能落在實處,而不流於形式,當然有它的作用。今天治國又何嘗不是如此,我們黨有壹系列的原則、綱領、宗旨,如果這些都能真正貫徹,當然利國利民,而壹旦出於形式,便壹無足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