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能說繞口令,貫口,會念定場詩,數來寶等。
學:能學各省方言,各種地方戲曲,曲藝,流行歌曲,大小買賣的吆喝,學口技等。
逗:會說單口,能逗哏,能捧哏,能膩縫兒,會雙簧(前臉,後身)等。
唱:會唱太平歌詞,開場小唱。
特點
總之,在表現方式上,“說”統領著“學”、“逗”、“唱”;在內容特點上,“逗”又制約著“說”、“學”、“唱”。有人據此把相聲段子分為“說逗”和“學唱”兩大類,把“說逗”歸入“語言技巧”類,把“學唱”歸入“摹擬表演”類。
其實,這兩類並不能平起平坐,“學唱”還是依附於“說逗”的。“學唱”如果不打諢,就不能算作相聲的“柳活兒”。“說”、“逗”之間也不能“分庭抗禮”,而是我中有妳,妳中有我,互為因果。
“說”如果不具備鮮明的喜劇風格,那就是評書或故事了。反之,“逗”如果不是通過“說”的方式來表現,也只能是喜劇裏的插科打諢,仍然不是相聲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