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中的英英和美英有什麽異同?
先說壹下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的區別。英式英語保守、嚴謹,表現在讀音與拼字不對應的情況比較多,而英國人卻喜歡恪守這種不對應,以顯示對其語言正統地位的認同和尊重,就象孔乙己認為說得出回 字有另三種寫法的人才真正算得上有學識壹樣……與英國人的這種固化與保守不同,美國人說英語則是另壹種姿態,他們崇尚的是:可見即可讀!套俗壹點的話就 叫:有邊讀邊。基本上英音中不規律的發音都被他們革過命來變成規律的了,比如:Forehead 英式讀[fo:rid],美式就讀[fo:rhed];Medicine英式讀[medsin],i不發音,美式照讀[medisin]。就算占詞匯絕大部分的規律性發音,也在美國人散漫慵懶作風下變了味,表現如下: 懶元音:美國人發[a],[e],,[o],這些元音沒有英式區別明顯,特別是輕聲元音,他們不會為發o音把口弄圓,為u音把嘴撅長,也不為i音把唇拉平,所有這些幾乎都向最容易發的[e反]音靠攏, 比如choose和cheese差不多,family不讀[’fmili]而讀[’fmli],promise不讀 [promis]而讀[proms]。 喜歡把半元音[j],[w],及次聲元音省略掉,比如new,knew讀[nu:],Renfrew讀[renfru:];forest把後面的i音省掉讀成[fo:rst]而不是[fo:rist],Jeremy讀[d了ermi]而不是[d了eremi]。3、濫用失去爆破音,英式中只有單詞開頭的st,sk,sp中的t,k,p音失去爆破改讀d,g,b,而美式的t,k,p,tr等幾個音,不論在字頭字 尾,只要前面接s,甚至是接ci,si,se,ce等音節,就壹律失去爆破。比如city中的t因為前面有[si]音而讀成[d],即[sidi]; second中的c因為前面有[se]音也變成了[g]音,即[segnd]……而這些發音在英式中因為不是緊跟s而仍讀[siti], [seknd]。4、單詞後部的t讀成[d]音,letter, water, seattle, dirty……,只要t不在字頭,大膽把它讀作d音準沒錯!p也有讀成b音的現象,不過沒t這麽嚴重,多見於雙寫pp之情況,如slipper。以上種種例子不勝枚舉,希望各位能舉壹反三。應該說,只要找好規律,調整對發音,說美式英語還是比英式英語來得輕松。二、再說說加拿大英語的發音我認為,加拿大口音是在英音與美音之間,很大程度靠近美音,但也有其堅持正統的壹面: 美音幾乎所有閉音節a都讀[ae粘],象fast, last, task, staff... 無壹例外革了英音的命,但加拿大的這些詞還是回歸英音,讀[a],革命得不徹底呵; 美音見到開音節都讀開音,比如move就讀成[muv],而加拿大還惦記著老祖宗,跟英音發[mu:v],他們的解釋是因為他們是英聯邦國家;3、在r音上,美國人簡直是誇張,幾乎前面的元音還沒讀完,舌頭就已經卷到能堵住自己喉嚨的地步,比如car,聽起來就只有[kr]這個音,而加拿大就介乎美英之間,既卷舌又點到為止,感覺加拿大音聽著挺清晰舒服的;4、語法上,加拿大音遵守著英音規律,美音基本沒有No, he doesn’t的,已經改成No, he don’t了,而加拿大還是用No, he doesn’t!5、拼字上,加拿大還貼近英國多壹點,比如centre、metre,在美國早變成center、meter了。總的來說,英、美、加三地統壹、規律性的語音語法,加拿大音是跟著美音,走“變味”的路線,與美音幾乎沒有差別,只是沒美音那麽誇張而已。而對於英音中不大規律的,在美音中已被革命了的發音和語法,加拿大顯得很學院派,還是跟著英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