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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是不是大罪呢?

“說謊言的,妳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篇六節)。“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十二章二十二節)。“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民女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惟願我在曠野有行路人住宿之處,使我可以離開我的民出去!因他們都是行奸淫的,是行詭詐的壹黨。他們彎起舌頭像弓壹樣,為要說謊話;他們在國中增長勢力,不是為行誠實,乃是惡上加惡,並不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妳們各人當謹防鄰舍,不可信靠弟兄,因為弟兄盡行欺騙,鄰舍都往來讒謗人。他們各人欺哄鄰舍,不說真話,他們教舌頭學習說謊,勞勞碌碌的作孽。妳的住處在詭詐人中,他們因行詭詐不肯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萬軍的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將他們熔化熬煉,不然,我因我的民女該怎樣行呢?他們的舌頭是毒箭,說話詭詐,人與鄰舍口說和平話,心卻謀害他。’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他們的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耶九章壹至九節)。“妳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章三十七節)。“妳們是出於妳們的父魔鬼,妳們的父的私欲妳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的人的父。”(約八章四十四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壹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壹章八節)。“那些洗凈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壹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二十二章十四節,十五節)。所有的基督徒都看拜假神,殺人,偷竊,奸淫,是大罪,很少的基督徒看說謊言是大罪。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謊言不但流行在不信的人中間,也照樣流行在教會裏面。在世界裏找不著幾個誠實的人,在教會裏也找不著幾個誠實的人。不但在壹般的信徒中找不著幾個誠實的人,就在教會的領袖,就是那些被稱為“神的仆人們”中間,也找不著幾個誠實的人。看看世界,再看看教會,真使我們不能不像大衛那樣呼叫說,“耶和華阿,求妳幫助;因虔誠人斷絕了,世人中間的忠信人沒有了。人人向鄰舍說謊,他們說話,是嘴唇油滑,心口不壹。”(詩十二篇壹節,二節)。在神的眼中看來,說謊的罪絕不在拜偶像,殺人,偷竊,奸淫等罪以下。只要我們用心讀壹讀上面所引的那幾段經文,便可以看出來,說謊的罪在神的眼中是何等可憎可恨。“說謊言的妳必滅絕。”“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以色列民就因為說謊言,行詭詐,便遭遇了神極大的震怒。我們的主告訴我們說,“妳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這話明明是使我們知道連少許的謊言也是從魔鬼來的。他又告訴我們說,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的人的父。”由這段話裏我們更清楚知道壹切的謊言都是從魔鬼來的。當我們說謊的時候,我們便是將我們的嘴唇和舌頭獻給魔鬼,作他的工具。請想這是多麽得罪神的事呢!我們上面最後所引的兩段經文,更是極清楚的將說謊的罪與不信,殺人,淫亂,行邪術,拜偶像等等的大罪並列,而且說,犯這些罪的人不能進入聖城新耶路撒冷,卻要經過第二次的死。神把說謊的罪看得是那樣嚴重,那樣可恨,而且在聖經中那樣諄諄的警戒我們,我們怎可認為說謊是不要緊的事呢?以往我們把說謊看作小罪,實在是壹個極大的錯誤。這種錯誤的觀念必須徹底加以改正。今後我們必須看說謊與拜偶像,殺人,行淫,壹樣的可恥可恨。如果我們說了謊,我們應當像拜了偶像,殺了人,犯了奸淫,那樣認罪自責。我們也應當戰兢謹慎,不敢犯說謊的罪,如同我們不敢犯其他的那些大罪壹樣。說謊最能玷汙我們的靈,也最能毀壞我們的心術。壹個人如果習慣了說謊,他的心會壞到壹個地步,使他能犯也敢犯世上任何大罪。不但這樣,謊言也是各樣罪惡的營盤和堡壘。壹個人只要會說謊,各種的罪惡便都聚集而且居住在他的裏面。反過來說,如果壹個人不說謊言,各種罪惡在他的生活中便都失去了藏身的地方。沒有壹個誠實無偽的人能偷竊舞弊,也沒有壹個誠實無偽的人能奸淫殺人。縱使他能作這些事,也不過只能作壹次,他犯了這些罪以後,因為他誠實無偽,他壹定不說謊遮掩,因此他便因他的罪受了法律的制裁和眾人的笑罵,當然他不敢再犯第二次了。壹個人所以能屢屢犯罪,而且敢屢屢犯罪,就是因為他在犯罪以後,說壹些謊言,弄壹些詐術,把他所犯的罪遮掩起來。他以往所犯的罪既未曾被人發覺,當然他敢繼續著去犯罪。他犯的罪越多,他說的謊也越多,他說的謊越多,他犯的罪也越多。他所犯的罪和他所說的謊互相扶助,互相培植,他的人生便不可救藥了。什麽時候他壹棄絕說謊的罪,其他各種的罪便立刻失去藏身的地方,失去相助的伴侶,失去有力的後援;它們因為孤立無助,因為無處藏身,便壹樣壹樣的被迫離開了他。壹個人無論離棄了多少罪惡,只要他不棄絕謊言和詭詐,那壹切的罪不久便回到他的生活中來,而且他們回來以後,常是比從前更猖獗,更有勢力,因為他們從前犯罪,是露著那些汙穢邪惡的面目去犯,這時他們卻是帶著敬虔的假面具去犯。這種敬虔的假面具最能欺騙人,使人不容易發覺他們的罪惡。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所犯的罪不但比從前更多,而且比從前更大更可憎了。明白了這個真理,我們便應當特別留意這種大罪-詭詐說謊。在認罪的時候斷不可輕輕放過它,要叫著它真實的名字斥責它,棄絕它。認罪以後,還要時刻謹慎,不容它侵入到我們的生活中來。不要給它留壹點地步。千萬不可因為它微小便放任它。如果壹個人能在小事上說謊,他便能在大事上說謊。反過來說,如果壹個人在小事上誠實不說謊言,這個人絕不會在大事上說謊。曾有壹個賢德的母親教訓她的兒子說,“孩子,如果妳不願意作壹個酒鬼,妳切不要喝第壹口酒。”是,不喝第壹口酒,自然就不可能喝許多酒,也不致成了酒鬼。在說謊這種罪上,也是如此。如果妳總不說第壹句謊言,妳便絕不可能說許多謊言。許多人就因為在小事上習慣了說謊,在遇見大事的時候,壹點不費力量,不費心思,便說出謊言來。如果妳詳細查考壹下許多基督徒的人生,妳便不希奇他們能犯那樣許多大罪,既羞辱了神,又損害了許多的人。在他們每日的言行中,妳可以發現許多的謊言和詭詐。父母子女中間,弟兄姊妹中間,丈夫妻子中間,主人仆人中間,鄰舍同人中間,親戚本家中間,彼此說謊簡直成了家常便飯。我聽見許多作父母的基督徒說謊言,哄騙他們的小孩子。我看見許多基督徒對他們家中的人行騙,弄詭詐。我遇見許多基督徒對他們自己的配偶戴假面,耍手腕。骨肉至親尚且這樣,對其他的人更不用提了。如果妳勸戒他們,他們要說,“這些小事算得了什麽呢?這些無關緊要的小謊言有什麽大害處呢?誰能那樣完全聖潔,不說壹句謊話呢?”他們甚至說,“壹個人活在世界上,若希望不說壹句謊言,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要作壹個完全誠實不說壹句謊言的人,只好到天上去。”就是這種錯誤的觀念害了許多基督徒,使他們放任自己的舌頭去說謊言。先是壹句,後是兩句,再後便三句、四句、五句、十句,二十句、三十句、壹百句、五百句、壹千句的說了下去。先是在小事上說謊,以後在較大的事上也說謊,再後在極大的事上也說謊。先是在人面前說謊,再後在神面前也說謊,越說謊,心越黑,膽量也越大,這些人不壞到不堪設想的地步不止。我們絕不可認為說壹句小的謊言算不得什麽罪。我們的主所教訓我們的話證明這種見解是錯誤的。他說,“妳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聽見了麽?在“是”和“不是”以外若再多說,就是從那惡者──魔鬼──來的。小的謊言是否也包括在這段教訓裏面呢?如果我們活在世上根本不可能作壹個絕對誠實不說謊言的人,為什麽我們的主還給我們這段教訓呢?他絕不強我們所難,更絕不會叫我們去作壹件我們根本作不到的事。他知道他所說的是什麽。他知道我們需要這種教訓,所以他才對我們說這樣的話。我們不是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是我們的夫子麽?那樣,我們就應該追隨他的腳蹤,效法他的樣式。他曾對我們說,“我給妳們作了榜樣,叫妳們照著我向妳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三章十五節)。他是怎樣的壹位主呢?他的門徒為他作見證說“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彼前二章二十二節)。在這裏使徒見證主耶穌並沒有犯罪,特別提出他,“口裏也沒有詭詐”來,壹方面是使我們知道我們的主是那樣聖潔完全,他的口中連壹句謊言也沒有說過,另壹方面不也是為教訓我們,使我們追求壹種完全誠實的人生麽?如果我們的口中仍有謊言,我們配稱為他的門徒麽?世界誠然是充滿了詭詐和謊言,但基督徒應當“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腓二章十五節)。當他們這樣作的時候,他們要遭遇世界的逼迫。壹個基督徒越像主,就越受世界的逼迫,正如主當日受世界的逼迫壹樣。基督的門徒受世界的逼迫不但是因為他們承認主的名,更是因為他們遵守主的道,活出像主那樣的生活來。那些在生活上壹點都不能表顯基督的基督徒遭遇不到什麽逼迫,因為他們不能給世界任何影響。世界上有他們也不多什麽,沒有他們也不少什麽。那些像基督的基督徒便不是這樣了。他們像主耶穌那樣成了世界的光,正如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約八章十二節),又說,“妳們是世上的光。”(太五章十四節)。當我們真成為世上的光的時候,我們便要受世界的恨惡了。因為“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壹章五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章十九至二十壹節)。我們不要怕為承認主的名付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我們也不要怕為遵行主的道付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我們為作誠實的人,說真實的話,也當這樣。如果我們因為不肯說謊言,以致受別人的打擊和辱罵,因為不肯隨著別人作虛偽的事,以致遭遇逼迫和患難,我們便是有福的,因為這就是為義受逼迫。“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章十節)。如果我們因為不肯隨從別人說壹句謊言,以致喪了性命,我們要與古代那些為主舍命的聖徒得同樣的賞賜。我們怎樣應當準備為承認主的名舍棄性命,也應當怎樣準備為作誠實的人舍棄性命。許多信徒以為在小事上我們不妨對撒但讓步,與世界妥協,及至重大的試探臨到的時候,我們才可以犧牲。他們說,“為壹些小事犧牲是不值得的。”事實告訴我們,凡在小事上讓步的人,在大事上很少能站得住的。這壹點不足希奇,如果壹個人在小事上都畏懼退縮,沒有勇氣與仇敵決鬥,到遇見大事的時候,若不是高扯白旗投降,也必定“棄甲曳兵而走”。在小事上得勝的人不壹定能在大事上得勝,但在小事上失敗的人在大事上壹定要失敗。我們的主極清楚的告訴我們說,“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章十節)這實在是永不能改變的真理。撒但就是常這樣欺騙我們說,“這是小罪,犯了也沒有多麽大的關系。在小事上不妨讓壹讓步,到遇見大事的時候壹定不能讓步。為了壹些很小的事,毀壞了妳的前途和工作,未免太不值得。為壹些不很重要的問題作了犧牲,實在是太可惜的事。妳的主不是告訴妳,叫妳靈巧像蛇麽?妳為什麽這樣固執呢?”許多信徒就被這樣的話所欺騙,以致在小事上犯罪,在小事上對世界讓步,失去了向神盡忠的心。結果是什麽呢?先讓壹寸,再讓壹尺,再讓壹丈,十丈,壹裏,十裏,百裏,最後不到完全放棄了自己的陣地不止。要知道我們在屬靈的戰場上與撒但交戰,只能向前進,不能往後退,只能進攻,不能讓步,不但不能多退,也不能少退,不但不能作大的讓步,也不能作小的讓步。我們誠然應當遵行聖經上的教訓──“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章十八節)。但我們卻不能為求與人和睦的緣故,去作神所憎惡的事。說謊言弄詭詐既是神所憎惡的,我們便應當準備為作誠實的人付任何代價,作任何的犧牲,縱使舍棄了財物、名譽、地位、前途、性命,也毫不顧惜。只有抱這種決心,我們才能在屬靈的戰場作得勝的勇士。若不這樣,我們便只有壹而再,再而三的失敗,壹直失敗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至終作了撒但的俘虜。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