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打架本來就是壹件勞民傷財的事兒,就說前段時間我看的那個新聞,兩個狗友在小區遛狗,壹家狗把另壹家的狗給咬了,狗主人上前教育對方的狗,也被咬了,是不是對方得賠償,賠償人家獅子大開口,妳咋整!
還真不好辦,對反就是拒不付錢,再次遇見,受傷的狗友就跟瘋了壹樣上去就咬,給對方咬傷了,報警,罰款,此時才作罷,咱就別說人跟人打架了,現在狗跟狗打架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02
再說小區裏的小朋友,幾個小朋友在樓下玩,壹個小孩手欠,上去就給另壹個孩子個撓了,也沒因為啥,就因為小鏟子被另壹個小朋友拿去了,這事兒就大了,對方家庭又是要打針,又是要報警的,最後賠償了兩千塊錢,就這還不算去醫院的檢查費呢!
對方家長還說了,如果孩子留疤,他家也是要負責的,咋負責?以後娶妳家姑娘嗎?看到沒有,小朋友打架,不犯法的事兒,還得兩千塊錢呢,妳還敢打架嗎?
03
現在打架真的不是單純的打架了,是犯法的,哪怕是輕傷也得罰妳幾百塊錢,外加拘留幾天,妳說拘留了,妳就上不了班了吧,上不了班還是得扣錢吧,妳怎麽跟領導說呢?在外面打架了,被抓了,丟人不,領導咋想妳,同事咋看妳呢!
或者妳是有女朋友的人,剛相處沒幾天,打架進派出所了,妳讓人家姑娘怎麽辦?還跟妳處不,嚇人不嚇人,多沒安全感啊!
總結:
所以別沖動,別打架,能包容理解,盡量包容理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用語言解決問題就別用拳頭,能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就別沖動,遇事兒多長個腦袋,多想想,花錢教育別人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