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過普通話(二級乙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能力這些以後具備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資格。拿著這些證加上自己的畢業證可以到想要任教所在地的教委去申請。
2、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3、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壹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4、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壹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5、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6、身份證明。
7、學歷證書或者教師合格證明。
8、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學校指定的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9、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門,上、下午各考壹門。
全省每年3月底左右統考,60分及格,如果壹科及格獲單科合格證,成績可保留壹年,明年可以只考沒過的那壹門。
"教育技能"考試。不 是 全省統考 ,以前是就考“試講”,現在還要先加考壹門理論,是三本書考試壹張卷子,也是60分及格,哪三本,反正妳報名了會發給妳的,《教育技能》、《教師的自我實現》、《職業道德規範》、還有《法律法規》(這個沒書只有6分)這個是5月份考試的。考“試講”就是《教育技能》這本書有很多實踐指導,要多看看,還有去學校實習學東西,要交 ‘實習鑒定表’,這個考試衡陽是7月份考試,我同學在永州5月份就考完了,連最後的面試申請也並做這壹次考試了。
考完這些獲得兩個合格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和 教育技能合格證)再拿上妳的普通話證書去申請(當然還要帶上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或者工作單位的證明,或者街道辦事處的證明,主要是鑒定妳的思想品德),還要體檢合格,看妳申請的地方麻煩不,不麻煩就直接給發教師證了,麻煩就還有面試提問+試教。
所有的證書都齊全了去申請也是有時間限制的,每年只有兩次,4月份和10月份
註意事項
非師範專業還要進行面試,壹般是進行說課 。
認定教師資格要本人申請。
有什麽具體問題可以咨詢想要任教的當地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