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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誕生的原因

僅供參考唐代,祁門茶市十分興盛。南唐,休寧人臧循便行商福建。宋代,徽紙已遠銷四川。南宋開始出現擁有巨資的徽商,祁門程承津、程承海兄弟經商致富,分別被人們稱為“十萬大公”、“十萬二公”,合稱“程十萬”。朱熹的外祖父祝確經營的商店、客棧占徽州府的壹半,人稱“祝半州”。壹些資本雄厚的大商人還在徽州境內發行“會子”。元末,歙縣商人江嘉在徽州發放高利貸,牟取暴利。元末明初的徽商資本,較之宋代大為增加,朱元璋入皖缺餉,歙人江元壹次助餉銀10萬兩。成化年間,徽商相繼打入鹽業領域,壹向以經營鹽業為主的山西、陜西商人集團受到嚴重打擊,於是徽商以經營鹽業為中心,雄飛於中國商界。

明代中葉以後至清乾隆末年的300余年,是徽商發展的黃金時代,無論營業人數、活動範圍、經營行業與資本,都居全國各商人集團的首位。當時,經商成了徽州人的“第壹等生業”,成人男子中,經商占70%,極盛時還要超過。徽商的活動範圍遍及城鄉,東抵淮南,西達滇、黔、關、隴,北至幽燕、遼東、南到閩、粵。徽商的足跡還遠至日本、暹羅、東南亞各國以及葡萄牙等地。

清乾隆末年,封建統治日趨沒落,課稅、捐輸日益加重,徽商處境愈來愈困難。1831年,兩江總督兼管兩淮鹽政陶澍革除淮鹽積弊,改行“票法”,靠鹽業專利發跡的徽商開始衰敗典當業也因左宗棠壟斷及外國銀行的侵入而中落。茶、木兩商則由於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運動的影響,連年虧損。尤其是隨著提帝國主義入侵,外資滲入,國外商品傾銷,徽商經營的行業大多被其所替代。同時與帝國主義、軍閥官僚聯系密切的廣東、江浙財閥開始興起,只掌握傳統商業知識、技能的徽商,在商業領域逐漸失去其操縱、壟斷和獨占的地位,開始走下坡路。

清末和民國時期,雖有個別徽商人物如黟縣鹽商李宗媚、歙縣房地產商人程霖生等嶄露頭角,但整體上挽救不了徽商的頹勢。

徽商產生條件

1、古徽州處“吳頭楚尾”,屬邊緣地帶,山高林密,地形多變,開發較晚。漢代前人口不多,而晉末、宋末、唐末及中國歷史上三次移民潮,給皖南徽州送來了大量人口,人口眾多,山多地少,怎麽辦?出外經商是壹條出路。

2、豐富資源促進了商業發展。徽商最早經營的是山貨和外地糧食。如利用豐富的木材資源用於建築、做墨、油漆、桐油、造紙,這些是外運的大宗商品,茶葉有祁門紅、婺源綠名品。外出經商主要是經營鹽、棉(布)、糧食等。

3、徽文化塑造了徽商的品格—儒商,以儒家文化來指導經商。

4、明清是我國商品經濟較發展的時期,明清已有資本主義萌芽,這是徽商鼎盛之時。 1、遍布全國,與晉商齊名,到處有徽商足跡。

2、經營品種廣泛,鹽、棉(布)、糧食、典當、文具筆墨(文房四寶)。

3、吃苦耐勞、勤儉節約、小本經營、由小到大。

4、資本雄厚。如休寧人任福光在江淮從事販鹽,擁有船等4艘,所銷之鹽占淮鹽的1/2以上。

清乾隆末年,關稅盈余每年85萬兩銀子,而出口商品中徽商的茶葉為第壹位。

揚州從事鹽業的徽商擁有資本四千萬兩銀子,而當時清 朝的國庫存銀僅7000萬兩。

5、經營之道。信守的經營理念是“講道義、重誠信”“誠信為本、以義取利”,在市場上取得良好信譽。

6、獲利致富後回報家鄉,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慈善事業。1805年黃河淮河大水,揚州徽商捐大米6萬石,200萬兩銀子。徽商的經營道德  徽商經營行業以鹽、典當、茶木為最著,其次為米、谷、棉布、絲綢、紙、墨、瓷器等。其中婺源人多茶、木商,歙縣人多鹽商,績溪人多菜館業,休寧人多典當商,祁門、黟縣人以經營布匹、雜貨為多。

徽商除了從事多種商業和販運行業外,還直接辦產業。休寧商人朱雲沾在福建開采鐵礦,歙縣商人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紙廠,他們邊生產邊販賣,合工商於壹身。徽商經營多取批發和長途販運。休寧人汪福光在江淮之間從事販鹽,擁有船只千艘。壹些富商巨賈,還委有代理人和副手。徽商還使用奴仆營商,休寧人程廷灝曾驅僮奴數十人,行賈四方。徽商在經營中註重人才,做到知人善任,註重市場行情,實行靈活經營。有壹業為主兼營它業的;有根據不同行情、季節變換經營項目的。

徽商講究商業道德,提倡以誠待人,以信接物,義利兼顧。以勤奮和吃苦耐勞而著稱,在外經營,三年壹歸,新婚離別,習以故常。徽商商而兼士,賈而好儒,與封建官僚混為壹體,或相互接托。他們除以“急公議敘”、“捐納”和“讀書登第”作為攫取官位的途徑外,還以重資結納,求得部曹守令乃至太監、天子的庇護,享有官爵的特權。壹些徽商本人不能躋身官僚行業,就督促子弟應試為官,自己也就成為官商。 徽州與經濟發達地區毗鄰,境內有新安江直通杭州,水路交通極為方便,山貨土特產品又極為豐富,有商品流通的物質基礎。同時徽州山多田少,耕作三不贍壹,山民不得不“遠賈他鄉”。“求食於四方”。且徽州商人有“徽駱駝”精神,外出經商常常數午不歸,不辭山高路遠,雖山陬海隅,孤村僻壤,以至海外,亦無不涉足。

明代成化以前,徽商經營的行業,主要是“文房四寶”、漆、扣和茶葉。成化以後,因明王朝改變“開中法”,把商人輸糧邊區,換取食鹽,在壹定區域販賣的方法,改為商入在產鹽地區吶糧給鹽,聽其販賣。這樣壹來,重要產鹽地區壹壹兩淮、兩浙,成為鹽商集聚中心,徽商占人地之利,逐漸以發展鹽業經營而雄飛商界。

明代中葉以後,徽商形成了鹽、典、茶、木四大行業。除比,還有布匹、絲綢、糧油、陶瓷、漆器、藥材、徽菜,以及山雜南北貨、京片百貨等多種多樣行業.對徽商來說,只要有利可圖;無業不就。徽商經營方式也靈活多樣,大體有這樣五種:壹是走販(長途販運)二是團積(囤積居奇,賤買貴賣),三是開張(廣設店肆,開展競爭),四是質劑(經營典當,權子母錢),五是回易(以所多易所鮮)。也有前店後坊或設廠兼營直接生產的.如鄭天鎮、朱雲治在福建開采鐵礦、阮弼在蕪湖開設染織廠、汪長兮在房村制造曲蘗,都是壹面生產,壹面販賣,合工商業於壹身。

徽商資本,開始雖多由小本經營致富,但也有官僚資本參雜其中。商人家屬已成顯宦,享受特權明清都禁止官吏經商,但官僚家屬不禁止,增殖資本;或由其他官吏委托巨款,代為營運.分得潤余。明代以財富稱雄的徽商,往往以錢財珍寶結納權貴。如墨商羅小華,為明代權奸嚴嵩的兒子嚴世藩的入幕之賓。富商吳養晦說:他的大父曾欠納鹽款20余萬。如不勾結權貴,豈能欠下國家這筆巨款。

徽商興盛於明中葉以後,歷時四百多年,清末民初,漸趨衰落,究其原因,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壹、清道光十壹年,兩江總督陶澍,革除淮鹽積弊,實行票法年之間,不僅使過去商人虧欠的數千萬兩鹽課得以銷除,反增加收入以千萬計,鹽商利益受到重大打擊。所以,陶澍初議革除鹽弊時,鹽商蠹吏都大肆反對.世以鹽業起家的身為三朝乾隆、嘉慶、道光宰相的歙縣人曹振鏞雖然不好出面反對,也因鹽政改為實行票法,徽商遭受損失,酸留溜地說:鹽政改革“焉有餓死之宰相家”。盡管曹振鏞這樣說,旦鹽政的改革對徽商的打擊還是極其重大的。

二、清鹹豐三年,戶部占侍郎兼管錢法堂的歙縣人王茂蔭,認為要想鈔法行得通,辦辱好,必須依靠商人,要給商人以運轉的方便,也要給商人以尤惠的利益。他的這個建議,不但沒有被弈許采用,反以為受茍人指使,嚴加斥責。這樣對經營錢業的徽商打擊也很大。

三、清康乾時,對典商查禁重利,後又加增典稅,左宗棠更增質鋪歲月,而典商幾敗。鹹豐四年起實行“厘金”,稅卡林立。向以長途販運為能的徽商,賺錢也不象過去那樣容易了。

四、鴉片戰爭以後,資本主義國家的舶來品,傾銷於我國各地,徽商經營的手工業晶,敵不過外商用機器生產的商品,就是“只此壹家”的徽墨,也受到舶來品鋼筆、墨水的沖擊。同時,隨著洋商的出現,國內買辦階級勾結官紳,也成了徽商的勁敵。

五、泥古於封建生產經營方式的徽商,在與新興的閩、粵、江、浙商幫的競爭中,逐漸為其壓倒除此以外,還有壹個重要原因,就是鹹豐同治年間,徽州戰亂延綿年之久,開始是團練的輸捐搜刮,後是曾國藩督師祁門又縱兵大掠,使全郡窖藏壹空,加之太平軍與清軍攻防爭奪,激戰不斷,殘酷地焚、燒、殺、擄,屍首遍野,廬舍為墟。徽州慘遭自古以來罕見的災難,使得徽商在人力、財力、物力上受到嚴重的摧殘。總之,徽商是封建社會經濟的產物,歷史雖然很長,但由於沒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時期,就決定它的不可避免的衰退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