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離婚冷靜期以後,妳還敢輕易結婚嗎?
有人認為離婚冷靜期的提議很合適,可以減少沖動離婚的夫妻數量。但也有人認為離婚冷靜期不合理。如果他們真的想離婚,即使給他們30天的冷靜期,他們還是會離婚。
認為離婚冷靜期設定的挺好的人,都抱著勸而不勸的心態。
但是,離婚的冷靜期對於急於離婚的人來說,就像是壹記耳光。30天後,他們中的壹些人可能真的選擇不離婚,但大多數人為了孩子而退縮。
離婚的冷靜期讓我不敢結婚
真正想離婚的人,在開始談離婚之前,心裏可能已經說了很多遍了。
離婚不是沖動,而是無數次失望的結果
有人說太陽不是壹下子就下山,而是壹點點慢慢接近地平線,就像壹個人在談離婚。這不是壹時的沖動,而是無數次積累的失望的結果,最終爆發了。
我最好的朋友小蘭想離婚。這已經不是她第壹次跟我們姐妹說要離婚了。只是小蘭之前的贊同是從第壹次離婚到最後的沈默。
小蘭和老公可以說是天造地設的壹對,婚前相戀很甜蜜。但結婚後,小蘭發現自己和丈夫是多麽的不合適。
小蘭喜歡吃各種零食。她經常買很多零食,儲存在家裏。她老公說,妳買那麽多零食幹嘛?妳平時吃飽了嗎?
每次小蘭建議出去吃飯,她都想去壹些浪漫的商店,但丈夫總是喜歡去商店吃餛飩,這讓小蘭很沮喪,也很失望。
小蘭的丈夫沒有收入來源。他想自己創業,但沒有行動。他也辭去了原來的工作。最後,在壹次爭吵中,小蘭終於談到了離婚。
可能很多人覺得小蘭和老公的矛盾是小事,但是積累下來,感情就沒了。
蔡康永說。
人與人之間是有感情的帳的。每壹次讓對方開心,妳會存的更多,每壹次讓對方難過,妳會存的更少。
不要只從內部拿,覺得自己的錢永遠不會被揮霍。不,存款變成零的時候,就是對方離開的時候。
離婚的冷靜期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友好
第壹次看到有人提議給離婚設定30天的冷靜期,覺得對家暴受害者太不友好了。
本來因為家暴想離婚。結果還要求冷靜考慮30天。在此期間,如果壹方不想離開,離婚申請被撤銷,婚姻不能分開。
可能有人會說,家暴和出軌不受離婚冷靜期的限制,但我們可以找到壹些線索證明我們被騙了。
家暴不壹樣。眾所周知,壹方面很難收集證據,另壹方面也很難界定是否屬於家庭暴力。
至於如何判斷家庭暴力,很多法官認為家庭暴力只能視為三次以上,壹次或兩次家庭暴力屬於偶然,屬於家庭矛盾。家庭矛盾只能調解和教育,對受害者沒有實際幫助。
更何況我們對家庭暴力的認知,不僅僅是對受害方造成身體傷害,還有心理傷害。
我們都知道有壹個詞叫冷暴力。冷暴力在家庭暴力中很常見。家暴受害者無處訴說,只能同意離婚。
我認識的壹個妹子是冷暴力的受害者。她嫁給了現任丈夫,有兩個女兒,但丈夫還是想要個男孩。
姐姐不同意,因為結婚以來,丈夫只交房租,不交其他任何生活費。
於是姐姐的老公回家越來越少,不僅沒有孩子,還經常辱罵姐姐。即使回家,我也只是把家當酒店,不做任何家務。
他不理會姐姐的抱怨,第二天回家也不知道去哪裏。
我姐姐,壹直被老公MoMo治療,多次想離婚,但是兩個女兒都很小,沒有經濟能力。
在知道即使離婚,兩個女兒都不能跟著自己走後,只能暫時淡化結婚的念頭,繼續這樣生活下去。
如果設定離婚冷靜期,這些受害者能否不被認定為家暴受害者而順利離婚?
都說離婚的冷靜期是為了減少沖動離婚的夫妻,但對於婚姻中遭受家暴,時刻想離婚的人來說,離婚的冷靜期是壹個折磨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