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市場產品、尤其是大宗行物資、建材接收驗收都形成了這樣的潛意識和規則,明明是錯誤的、沒有任何法規依據的也沒辦法。出廠檢測報告 顧名思義就是對出廠產品必須要經過檢測檢驗確保產品的合格性,從這個基本內涵就知道通常來說出廠檢測是廠家自己對自己產品合格性的檢測和保證,要不然廠家要質量部幹啥?要檢測室幹啥?妳購買的手機、家電壹系列產品都會附有合格證和廠家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明單,那妳見過什麽市、省的幾大頁紙的報告嗎?質量保證和監測也是壹家正規、成熟企業的必備體系,如3Q、3C認證等,最後形成的也就是出廠檢測及監測。政府質量監督部門行使的行政職權,是為了保障市場秩序而對企業及產品進行監督,他能保證市場無數企業的無數批次出廠產品的合格性?就算更具檢測權威那麽壹次就2、3千的檢測費企業自己承擔?不合理、不合法也不合情。總之,就通常實際情況而言,出廠檢測報告對每批次的質量保證是遠大於某次某質監部門抽檢、送檢的同規格產品而出具的非該批次產品報告的,他對這批次檢都沒檢拿個以前偶爾抽檢的怎麽保證?可惜市場上很多甲方及驗收單位都沒意識到這壹點,往往就是第三方、政府質檢更權威的潛意識作怪,產品質量只能靠企業,其他最多監督作用,當然特殊產品除外。出了產品質量事故第壹時間出來道歉的都是企業,有誰見過第壹時間的是第三方檢測機構?像神戶鋼鐵、三菱造假這些!!確實要第三方的,隨便復印壹兩份給他,讓他知道妳們企業是合法合規接收政府監督管理的就對了,沒必要將就這些啥都不求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