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該如何說起呢?
先說說中學時代的自己,那時候深知家裏比較貧困,壹心想著努力學習去改變命運,為父母爭口氣。果然,老天不負有心人,考了個二本學校。
可笑的事就是從大學開始。
宿舍六人,除了自己是農村的,其他都是來自城市,並且家境十分優越。因此,懂得比自己多,知道和她們的差別後,自己變得越來自卑。關鍵是,那些人每天過著瀟灑自在的生活,為了和她們步伐壹致,因此,時間久了,自己也變得沒了奮鬥的意誌。
妳瞧,多麽可怕,而這才是最可悲的。就這樣墮落了兩年,各種頹廢,才忽然覺得自己為什麽會變的如此不堪,後知後覺是傷不起的。
如果不是現在到了實習的時間,不是父親最近總是生病,自己可能還是那樣渾渾噩噩,還不能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沒有在深夜痛苦的人,是不足以談人生。
二十幾歲,是奮鬥的年紀,不是選擇安逸的借口。
是啊,哪天家裏出事了,自己除了哭能幹什麽?就像中午聽到父親出車禍的消息,整個心都已經快停止跳動。
人總會成熟,只要有件讓妳感到無法接受的事,就會變得越來越堅強,越來越懂事。
不能再被過強的自尊心傷害了,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