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就是這樣,同居的時間越長,兩個人對彼此越沒有那種給對方壹個合法身份的想法。
其實很多時候婚姻是壹種沖動,當感情最為濃烈的時候妳就會想著要在壹定法律意義上和對方只屬於彼此。而到感情過了最初這個沖動期,慢慢趨於平淡之後,彼此之間會發現很多細微處的矛盾,別說是結婚了,不分手就不錯了。
給大家舉個例子:
我認識的壹對男女,他們從上大二開始就戀愛了,之後兩個人畢業同居,壹直到了二十八歲卻分手了。
在戀愛的九年當中,他們最有沖動結婚的恰恰是還沒畢業的時候。那時候兩個人都特別憧憬婚姻生活,想著壹畢業就馬上結婚,然後過上幸福的二人世界。
兩個人畢業了,面臨著就業的壓力,誰也顧不上結婚這回事了。但是那時候感情還是挺好的,就想著彼此工作穩定再考慮結婚。
結果壹拖再拖,由於工作的環境不同、社交的範圍不同,兩個人之間的***同話題越來越少。雖然還生活在壹起,但是除了每天大半夜能睡在壹張床上,其他基本無交流。在之後兩個人漸漸都厭倦了,覺得當初的選擇很幼稚,最後徹底分開了。
其實這兩個人分開周圍的人都挺替他們可惜的,畢竟這麽多年的感情,雙方家長也都滿意彼此。可惜沒有,兩個人的感情在日復壹日的平凡生活中早已磨沒了,誰看誰都只看到缺點。那些在外人面前表現出來的優點,到了最親近的人面前反而壹個都找不到了。
再繼續下去就是互相折磨,這兩個人也算是理智,和平地分手了。
回想他們當初,他們確實也是彼此相愛的,甚至壹度有和對方***度壹生的想法。但是這個想法真的就是荷爾蒙的沖動,不可能永遠保持高漲的狀態。到後面這種沖動慢慢消退了,兩個人哪裏還有那種想法啊。
同居這件事是最能看到彼此間缺點的,沒有那層美好的面紗遮蓋,愛情幻滅來得很快。
對於戀人們來說,最好的結婚時機應該是戀愛後壹年左右,太短了不容易徹底了解對方,太長了彼此間的感情容易變淡。尤其是已經同居的男女,除非結婚已經提上日程,不然的話還是不要生活在壹起為好。當妳發現對方有很多生活習慣方面的問題讓妳接受不了時,妳們的感情會遭遇危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