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帶了三個單位各壹人,***三人去幫助工作。由我帶隊負責。結果,其中壹個出了狀況,我因此受連帶責任。當時覺得很冤。帶了三個人,出去幫助工作,到幫助工作的單位之後,三個人又分散開了。而我原本與這三個人也並不是壹個單位,對這三個人並非知根知底,而且原本也不存在隸屬關系。到了幫助工作的單位,又各自分散開。我 作為帶隊,實在是虛有其名而無從下手 。結果出了問題,我卻受到連帶責任了。
在幫助工作的單位時,我被批評,我認了 ,畢竟,我與這三個人同屬壹個單位,本來也安排由我帶隊負責。
可任務完成之後, 回到原單位 , 知曉情況的上司依然對我進行敲打,責備 我沒有完成好工作,還給單位抹了黑,丟了臉。這 心裏的委屈 ,當時真想壹股腦的倒出來,反駁上司的說法。
可是再想想。事情過去已經過去了,即便領導現在 批評幾句,只是提點我,並沒有什麽要懲罰的,反而在幫助我 。再者,帶隊負責幫助工作,雖然管理困難,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的。 我畢竟是少了壹點,主動作為的意識。這批評,壹點也不冤枉。
上次批評下屬幾句,有時候也是因為,上次心裏也有委屈,只是想找個人說說。
別太計較,聽著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