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並卵,世上蕓蕓眾生,試問又有幾個人可以在現實人生中同時做到這四個“然”呢?恐怕是鳳毛麟角、寥寥無幾吧?
我覺得把這四個“然”放在壹起是有沖突和矛盾的,妳想啊,壹個人的道行都達到”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順其自然”的境界和高度了,還去爭個什麽呢?難道忘了老子講的“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了麽?
而且我認為“爭其必然”它是個病句,因為”必然”的意思是必定會這樣。百度百科上是這樣詮釋的:必然,指客觀事物聯系和發展得合乎規律的、確定不移的趨勢,是在壹定條件下的不可避免性和確定性。
事、理,必定會如此,又哪還要去爭什麽呢?故而,老夫確定“爭其必然”是壹個病句,是人們為了湊成壹個朗朗上口的排比句而拉郎配,硬給強塞進來的。
如果要把“爭其必然”這個病句的病給治好,老夫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突然閃出了這樣壹個想法:如果把”爭其必然”中的“爭”理解成爭辯、“必然”二字理解為自然規律或道理,還是能說得過去的。
我有必然之理,這個理就是真理、是天理,是道理,是真正的天道之理。誰若是發表了有悖天理的言論,我就要去與他爭辯,爭辯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對方明白他思想中對某件事理的理解是錯誤的、天道真理是我所說這樣的。
如此這般的話,“得之坦然、失之淡然、爭其必然、順其自然”這句話就得這樣去理解了:“我對壹切的得失都坦然又淡然,比如說,如果有人胡謅亂道、胡說八道,我會當仁不讓的去跟他爭辯壹番,他聽進去了則好,他聽不進去也罷,我對勸說結果的態度是,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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