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妳的情況,我遇到過,下面給妳說說:
第壹個官司,事實清楚證據充足,但覺得打官司是專業性很強的事情,因此在朋友的推薦下找了壹個似乎有名的律師。全權委托以後,律師說由他出面就好,不用為出庭。順利地拿下壹審,對方上訴至二審法院,因為壹審法院判判決書事實非常清楚,原本以為二審就是走壹下過場而已,因此我跟律師都沒有太在意二審準備。結果是二審宣判推翻壹審判決,直接改判對方勝訴。通常情況下,二審要麽是維持原判,要麽是發回重審,二審改判是少之又少的事情。雖然還有再審程序可以走,但後來我實在是心灰意冷不了了之。
究其原因,除了對方對於壹審判決所提出的異議外,並根據壹審證據做了補充。而按道理二審再提出新證據法官可以不予受理,說明法官已事前準備推翻壹審宣判,涉及司法公正的問題。另壹方面,還是同樣壹個律師,明顯輕視了二審法院面臨的挑戰,甚至可以說絲毫沒有因為對方提出的異議做好相應的反駁,這是律師的大意和不負責任導致的失敗案例。總結壹點:律師名氣是壹回事,負不負責任是另壹回事!
第二個官司,同樣證據確鑿事實清楚,我找了壹個剛出道不久的年輕律師出面打官司。而且我吸取了教訓,幾次開庭只要有空我就壹定去參加,在法庭現場上與律師密切溝通,防止意外發生。結果還是順利拿下壹審宣判。進入二審程序,我不再大意,全力以赴地與律師完善各種假設,連律師都認為沒那麽必要過分謹慎。我還是壹如既往地參與到二審法院審理過程,密切觀察動向,有任何疑問及時解決完善證據鏈的完整性。最終二審法院宣判維持原判。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我個人覺得當下司法公正仍有進壹步完善和深化的必要。同時,委托負責任的律師尋求專業幫助,比那些滔滔不絕闡述法律條規釋義的所謂大牌律師要重要得多!當然不可否認名氣大的律師有更強大的專業判斷能力。但是否能為妳盡責就要保持足夠的懷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