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 刀劍篇
劍者,人所帶兵也。
中世紀的歐洲,劍是力量的象征,或者王權的代表。騎士的配劍是騎士精神的化身,被賦予神聖的性質和獨立的生命。如矮子丕平到查裏曼的法國國王明文規定:"騎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劍當贖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棄自己的劍。"羅蘭在戰死之前所作的,就是將配劍在石塊上猛砸,不讓落進異教徒手中。
從蘇美爾發現青銅的秘密,到溫泉關的三百壯士,以及羅馬帝國裝備的還是青銅武器居多。後來實戰中使用過的劍多為手工打制的鐵劍,也有少數鋼制的,但冶煉質量多半不過關。武俠書中什麽百煉精鋼劍是滿口胡柴。常見的劍有下列的種類:
羅馬式短劍:這種武器的出現與羅馬軍隊的作戰思想有關。首先是遠距離投擲標槍,近距離接敵時用壹人高的盾牌防護全身,排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陣,個人沒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劍很短,主要用於刺擊而不是砍削。青銅澆鑄,長度壹般在30-40公分,格鬥時盡量刺入對手的要害部位,心臟或腹部(《角鬥士》拍的極為真實)。
英格蘭寬刃劍:奇幻小說中最常見的兵器,實際上,亦是中世紀歐洲軍隊最普遍的裝備。長3英尺左右,單手揮動。劍有兩刃,壹擊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擊。十字形把手多為鐵或黃銅所制,劍柄末端常有壹圓球,非為裝飾。註鉛,以維持用力砍劈時手腕的平衡。自羅馬帝國湮沒後,這種兵器廣泛的出現在各個戰場上,從百年戰爭到紅白玫瑰,從《勇敢的心》到《十字軍騎士》。直到14世紀,鎖子甲取代簡易的皮甲,沈重的寬刃劍逐漸失去用武之地,退出歷史舞臺。
彎刀/馬刀:可視作彎曲的單刃劍,長3英尺左右。在高速奔馳的坐騎上,割削對手的頸部是最常見的用法。彎曲的鋒刃更容易加工,由於在馬上交錯只有壹瞬,所以只要壹側開鋒。刀柄早時也是十字,其後為了保護推刺時的手腕,刀柄被鑄成籃狀或杯狀。摩爾人與阿拉伯的騎兵最多使用,看過《銃夢》的朋友對凱莉的大馬士革刃壹定印象很深,被譽為其時兵刃中最鋒利者,主要為十字軍所用。大馬士革鋼刀鋒利、不銹、韌性極好,可彎至直角。其冶煉的秘訣是加入鋁使晶體更小,不易折斷。以及在煆打中反復淬煉,大英博物館中壹柄1990年出土的大馬士革刃上有15道細微的折痕,雖埋藏數個世紀仍光亮如鏡,壹如出爐時的冷艷。
短刀:小號的彎刀,長約7-10公分。主要用於近距離貼身格鬥,故劍柄用黃銅打成杯狀。為海盜所用,偉大的時代!西班牙無敵艦隊覆滅後式微,淪為裝飾。
長劍:寬刃劍的細長版,但僅有壹側鋒刃!沒有大規模用於實戰的紀錄,多為男士裝飾,或用於決鬥。手柄籃狀保護手腕不收割傷,可同時與多個對手作戰。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之高手,繞著圈子快速出劍挑刺,煞是美觀悅目,詳見《佐羅》。
刺劍:形狀像今天比賽用的花劍,最早出現時並不是武器。而是為了檢驗鎧甲的質量,用劍在上戳刺看能否貫穿,因而得名。後亦成為裝飾品,或者決鬥。蓋長劍上修飾過多分量過重,故而刺劍成了歐洲劍客的標誌。出劍更快,但殺傷力極小,避開要害,別的部位被惡狠狠捅個透明窟窿亦無礙。使用典範,參見《三個火槍手》。
花劍:最後壹種歐洲劍,四兩撥千斤。碗形的護手可以卸開重武器的攻擊,其殺傷力在於良好的彈性。今天僅用於擊劍運動,在黑火藥剛在歐洲出現時曾經作為火槍兵的防身武器,但沒有實戰交手的經歷。
雙刃大砍刀:蘇格蘭人用的雙手兵器,長達1.2-1.5米,鋒刃蜷曲。凱文·科斯特納主演的《羅賓漢》中有這麽猛大壹把,由那位摩爾老爹使用。端的是厲害非常,最適合獨自沖進大群敵人中左劈右斬。在下壹直不解為什麽要開兩刃,歷史上僅為蘇格蘭的高地民族使用。作為身份級別的象征,只有部落首領方可使用,代代相傳。
匕首:加長的小刀,近距離混戰時專抹對手的脖子,有多種形狀和別稱,目的相同。最特別的當屬14世紀英軍裝備的壹種稱為Misericord,長度兩掌,彈性好。可以輕易的插進胸甲的接縫中,刺進心臟就結果壹名騎兵。阿金庫爾戰役這種武器解決了大量重騎兵,現僅見於博物館中。
太刀:日本武士的招牌。微彎的刀刃長度米許,材質是高碳鋼,硬度高但脆。刀面經過拋光,常看到武士有事沒事拿著白絹在拂拭,長刀如雪,實則乃其含碳量高,不擦若受潮會變黑。冶煉時淬煉30次以上,截面中的晶層多達百萬。最後壹次經火時以粘土包裹以便減緩刀的冷卻速度,這樣的鋒刃極硬,刀背更具彈性與韌性。太刀是刀劍鑄造的頂峰之作,歐洲未有同樣鋒利者。
腰刀:與太刀成壹對,長度略減,約為70-80公分。材質相同,常用於宗教禮儀,比方剖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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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弓弩篇
劍寒花不落,弓曉月逾明。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發矢。最簡單的曲射武器,常用於射程較短,精度要求高的場合。弓非到用時,不可輕開,否則弓弦會失去張力。壹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將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會使得弓體易折,弓弦變松。對於身披鎧甲的對手而言,弓箭構不成大的威脅,除非長弓或十字弓。平時弓箭只是用於射獵,戰時常由為數眾多的弓箭手齊射方能成為戰鬥力。克雷西戰役後有個名詞被廣泛的使用,"冰雹般的箭雨"(Hailofarrows)。弓箭手通常身著輕裝,沒有盾,但有簡易的自衛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劍。弓箭手常列成橫隊,陣地前埋設木樁,用以阻止騎兵的突擊。當箭射完,他們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幾種:
普通弓:侵徹力與射程壹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體用紫杉木或岑木彎曲烘制。輕裝的弓箭手較多使用這種弓,因為成本低廉。射箭時朝天開火,等箭自然落下。因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護,從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過,且落體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壺中,戰鬥後撿回。每壺弓箭通常是12支,壹般的戰鬥齊射3、4輪後騎步就開始突擊,基本不會有箭射完這種情況出現。
長弓:用的同樣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體常達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當的身高,1279年要成為長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還要較強的臂力,開弓時的張力高達170磅。長弓的箭亦是特制,箭頭鐵鑄,可以輕易貫穿騎兵的胸甲。當然,更常用的戰術是射擊坐騎,掉下馬的騎兵基本不能再發揮作用。長弓的射程高達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時要保持更多的訓練以保證在遠距離上的射擊精度。從1346年的克雷西戰役,到1415年的阿金庫爾戰役,英國的長弓導致了重騎兵與十字弓的淘汰。最優秀的長弓手來自蘇格蘭,他們最早使用這種武器射擊野狼保護自己的牲畜。
合成弓:顧名思義有多種材料制成,通常核心還是岑木等柔韌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質;外面捆綁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荊棘的內層粘合;最外包以牛筋。制作工藝要求極高,工序復雜。筋腱和角質具有正反兩面相等的彈性,故制成的弓柔韌性極好,不易折斷,兩端可以彎到壹處。這種弓有兩種型號尺寸:壹是尺寸較小,張弓後寬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繃得極緊,配用的箭約45公分,稱為斯基泰弓。7世紀的匈奴、12世紀的蒙古遊騎兵使用這種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離內能穿透壹頭野牛,煞是驚人。有效射程為60-80米,最遠處可達200米;另壹種尺寸較大,張弓後約寬1米,弓弦繃緊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長70公分,11世紀亞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屬這類。值得壹提的是,亞述與波斯的騎兵都善於在高速疾馳的坐騎上回身返射,給對手來個措手不及。
竹弓:聽上去比較簡陋,確實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過,箭頭鐵制或者角制。從高速奔馳的戰馬上射出,射程可達30英尺左右(遜呀遜)。
十字弓:通常分兩種,便於攜帶的被稱為輕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裝置在城樓上,分量可達70磅,如亞歷山大的攻城弩,中國的床弩。輕型十字弓彌補了普通弓箭殺傷力與射程的不足,可達350米。不需要什麽訓練,隨便壹個躲在灌木從中的農民就可以結果壹個貴族,所以在15世紀,十字弓在歐洲是禁用的。"最低賤卑怯的手可以奪走最英勇高貴的生命。"重型十字弓弦則由彈簧鋼制成,要用絞盤上緊。中國的床弩上有個機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動上膛,類似於冷兵器中的機槍,但射速低,不利於攜帶。
箭:最後來說說箭,箭分兩種,壹種是Quarrel,就是通常所說的弓箭,另壹種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會很疑惑,為什麽鐵匠那裏賣兩種箭。區別在於,Arrow的箭頭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頭為圓形。前者的精度高,後者加工簡易。箭頭的材質最早為砍削打磨過的燧石或黑曜石,後為鑄鐵,也有少量的鋼制。箭頭狹長尖利者,用於穿甲;
扁平帶側鋒者,用於射獵。
其他遠程武器:
矛:最基本簡易的投擲刺擊兵器,通常1.8-2.5米長。是人類最早學會使用的武器。壹般來講,使用矛直接刺擊投矛對手的場合極少,多為對方已受傷,再上去補壹家夥。如西班牙鬥牛士上場前先要給牛放血,就用矛遠遠的刺。
標槍:制作時更要註意平衡性,務求符合空氣動力學。阿客流斯與赫克托耳在特羅伊城下用標槍互擲決鬥(致敬),實際上,希臘人的時代過去後這種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傷害與矛類似,但投擲時更加精確,有時還在後部加上尾羽以幫助飛行平穩筆直。
短標槍:這種投擲武器桿體較短,但末端有壹球狀把手,用於維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較難使用,準確性也差。使用的例子僅在弓箭發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這種粗陋的裝備。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將圓石甩出較遠的距離,通常100-200米。結構簡單:兩條相同長度的皮帶中間系壹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帶末端在頭頂飛速揮舞旋轉,第四五圈時當速度達到最大時,放開壹條帶子,皮囊中的石塊就順著切線的方向投出。這種裝備被用作武器時,作用亦不明顯,除非是上百人規模的齊射。使用的投石也經過加工,打磨光滑,蓋圓的石塊飛行路線更筆直穩定。最後在實戰中出現是羅馬***和國早期(參見《高盧戰記》),但最初只是羅馬貴族們的遊戲,他們在圍獵中使用投石器射擊小型野獸。
重投石器:構造原理與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帶,使用時將石塊從肩後甩出,而不是在頭頂回旋加速。亦為羅馬軍的裝備之壹,但精度更差,射程更近,約80米之內。
標槍投擲器:骨制或木制,卡住標槍頂端,助跑後用力甩出,能把標槍投出100多米遠。差不多與投石器同時出現,後由羅馬人加以改進,多了壹條皮帶彈射,射程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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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長擊篇
黃旌白鉞,槍戟如林。
黑暗的時代中有許多奇形怪狀的長兵器,為的是在劍的攻擊範圍之外將對手砍倒。亦無統壹的制式標準,於是長兵器體現了個人的想象力。
戰斧:困擾的概念。中國古代短柄為斧,長柄為鉞,可見《說文》"大柯斧重八斤,壹名天戍,經傳皆以鉞為之。"那可以稱為長柄斧吧。斧開單刃或雙刃都有,斧柄多為木制,使用者總為膂力過人之士,利斧可輕易將對手的盾牌斬裂,頸骨砍折。1066年諾曼人登陸英格蘭,普遍使用雙刃斧,英格蘭寬刃劍望之披靡。維京人多用單刃斧,斧頭尖端帶壹倒鉤。蓋北方的民族衣甲簡陋,壹斧砍入對手胸腹,順勢壹勾壹拉,慘不忍睹。
鐃鉤:在中國,鐃是軍隊中的樂器,用以止鼓;鉤指長而曲的劍,"少年別有贈,含笑看吳鉤。"歐洲的鐃鉤是作戰兵器,最早為果園中修剪枝葉的家夥。貴族領主械鬥,農民亦被牽連,抄起這種奇門兵器倒也得心應手。形似頂端彎鉤的樸刀,可將對手四肢分離。整個黑暗時代這種工具都有活躍的表現,可以仔細看《勇敢的心》,其中壹個土包子農民就扛著這種武器。
長刀:亦是中世紀最普通的武器,木柄頂端捆綁狹長鋒利的刀刃,有點像日本和尚的剃刀,總是很簡陋,雖說長度可達2-3米,但很容易被對手砍斷木柄。
長戟:在東周列國中,戟是青銅所鑄,矛與戈的混合物。歐洲的戟稍有不同,戟背為鉤鐮,戟面呈斧鉞,頂端置槍矛。長度約3米,可刺、挑、劈、斬、勾,端的厲害,瑞士雇傭兵的招牌家夥,今天梵蒂岡的教皇衛隊還使用這種武器。
槍矛:最基本的長兵器,比標槍稍顯粗壯。長度在6米以上,甚至有10米者。頂端是簡單的槍尖,下面有5-10公分長的鐵制護托,以免槍尖折掉或被砍斷。使用時,將粗大的末端抵著地面,槍尖向前,可以有效的阻止騎兵的突擊。更多的是排成密集陣,後面士兵的長矛架在前排的肩上,壹聲吆喝齊步向前。這種V字形的隊列幾乎是全能的攻擊陣形,不用與對手短兵相接。羅馬軍團發明這種作戰方式,轉戰亞平寧半島罕逢敵手。直到步槍的刺刀發明後,槍矛遂被收進博物館。
戰錘:上面說過,身穿鎖子甲後,槍刺不進,利劍難斷。但壹物降壹物,沈重的打擊兵器應運而生。鈍器的用力擊打可以隔著軟甲砸斷筋骨,敲碎頭顱。戰錘的來源已不可追溯,既可手持,亦可擲出傷人。把柄木制,外部包鐵,大多數戰錘背部有尖刺。使用時,由於其截面小,故而專取關節。頭顱、肩膀、肘部、膝蓋,壹擊使對方戰鬥力全喪,極是陰毒。
釘錘:簡單來說就是實心鐵棍,也有木棍包鐵。為了造成更大損傷,在其上鑲有鐵釘或開凹槽,由此得名。騎兵使用的,通常較為短小。步兵使用的更為粗大,把柄更長以便雙手持握。這種武器簡單實用,後在腰間懸掛壹柄釘錘成為貴族的象征。
鏈枷:釘錘長度過短,故將之壹截為二,中以鐵索相連。後來的演變中,頂端的鑲釘鐵棒被鐵球取代,兩到三個刺猬球回旋飛舞,中者皮開肉綻或滿臉開花,立斃當場。
流星錘:名字甚是好聽,就是拉長的鏈枷,鐵索長達壹米。但要求較高使用技巧,帶著風聲呼呼作響,使用者同樣容易變成受害者,故應用較少。
聖水之仲裁:別致的暗器,很少有記載。嚴格說來算是熱兵器,還在這裏介紹。將釘錘的木柄掏空,填以長釘、黑火藥,作為壹次發射的短銃,戰例較少。唯壹的出現是新舊教徒之爭中,亨利八世的軍隊中有這種裝備,使用效果亦不詳。
短柄斧:顧名思義,短柄的手斧,用於投擲。斧背上常有凸起的長釘以增加殺傷效果,亨利五世的軍隊在阿金庫爾戰役中曾使用過這種武器,更有名的就是美洲印酋的戰斧。最早的戰斧多為打制的石器,材料為黑曜石、燧石或黑矽石。法國人進入大河流域,將鋼鐵帶進了印第安部落,戰斧遂以鋼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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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衣甲篇
古用皮,謂之甲;今用金,謂之鎧。
從衣甲裝束上可以看出每個時代的特色,中世紀的鎧甲體現了無休止的戰爭。很多畫作中亞瑟王全身頂盔置甲,威武非常。實際上,直到1550年前後歐洲才出現全身防護的鎧甲。亞瑟王是反抗羅馬統治的鬥士,約為公元6世紀的人物。威爾士人所稱的巨龍之王尤瑟,不列顛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時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環狀甲。鏈甲和胸甲其時連羅馬人都沒有,哪裏輪得到哈德良長墻外放羊的蠻族。據典籍記載,529那年天呈異相,彗星襲月,火山隆隆,黑暗時代隨著亞瑟的死而開始。早期的鎧甲由主婦制作,硝制過的皮革為底,棉織材料為裏。除非不得已,沒人願意平時穿著鎧甲,因其夏熱冬涼,極不舒適。
皮甲:制作較簡單,將獸皮晾幹,上油鍋煮;再晾幹,揉軟,縫紉即成。基本不具備防護力,穿著難受,容易擦破皮膚,多數裝備弓箭手與工兵。
環狀甲:將數圈鐵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環狀甲。壹定程度上可防備刀劍的砍劈,但當胸溯來就無能為力,亦不可當弓箭與矛刺。
板狀甲:或者稱硬皮甲。介於環狀甲與鎖子甲之間的過渡產品,將片狀的裝甲塊釘在皮革上,可以防護從上方及前方來的打擊,如果穿過板甲的接縫或從下方捅刺還是可以造成傷害。歐洲很少,所常見的是日本,足輕騎兵穿的都是這個,原哲夫的作品中較多,看起來烏光錚亮是因為刷了壹層漆。
鎖子甲:皮甲問世以來的壹次重大革新。用細小的鐵環相套,形成壹件連頭套的長衣,罩在貼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擔,可以有效的防護刀劍槍矛等利器,但弱點是其柔軟。用打擊武器猛劈力砸,穿著鎖子甲壹樣難以幸免。制作相當復雜繁瑣,造價高昂。壹般來講,鐵環越細小防護性能越好,每個鐵環都要焊接相連,工作量可想而知。
鱗甲:可被視作板狀甲的改進,原先裝甲塊為皮制,現改鋼片;原先關節處內襯為亞麻,現改鎖網。總是過渡產品,所見甚少,頗像三國連環畫中的裝束。
胸甲:名為胸甲實則遮蓋的範圍更廣,軀幹、四肢都用整塊厚重的鋼鎧包裹,關節仍用鎖子甲,袖口帶著連指的手套,頭部包在完整的頭盔中,僅留壹小縫供透氣與觀察。只有重騎兵用這種裝具。防護亦極為完善,大多數武器再難構成威脅。
全身甲:鎧的發展終於到達頂點。這種為每名騎士量身定制的裝具連人帶馬都裹在鋼甲中,關節處亦是極為復雜的鋼套與螺栓。每套鎧甲都有主人所取的愛名,壹如騎士的坐騎與佩劍。從長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遠距離上也只能鑿出小孔,別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癢。分量反比鎖子甲為輕,穿著更舒適,因為重量由軀幹與四肢分擔,不再單單壓在肩膀。缺點還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馬鎧的分量。三四個訓練有素的侍從為騎士套上鎧甲要三個小時,自己在戰場上想松開根本不可能,接合處都用螺絲上緊。順便提下,螺絲起子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應運而生。阿金庫爾戰役是重裝騎兵的噩夢,那裏連續下過兩周的暴雨。當騎兵從兩翼包抄時陷入了泥沼,戰馬紛紛被英國的長弓射倒。泥濘中掙紮的騎士無法自己站起身來,而被對方的匕首輕易的解決。
頭盔:從維京海盜的牛角盔到法國步兵套在頭上的鐵鍋,頭盔的式樣千奇百怪不壹而足。總的功用是為頭部提供防護,有頂部的主體,兩側及後面的護翼。環狀甲的肩膀以上有壹圈鐵皮保護頸部,與頭盔相連。歐洲的盔上修飾成分不多,羅馬人青銅盔上高高的頂飾較為別致,但青銅盔重達10-20公斤。後期重騎兵的頭盔用鋼片拼合,就輕巧許多。盔上開壹條細縫,可以從中張望,這時期的頭盔尤其註意對咽喉、兩翼和眼部的保護。縫越小,防護性越好,但視角顯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務求平衡。
盾:厚木板制成的簡單護具。講究的外面包鐵,形狀各異。壹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擋幾個對手的攻擊,也能有效的擋住普通的弓箭。
巨盾:亦稱塔盾,出現多在早期。羅馬的軍團靠它組成烏龜陣,斯巴達戰士與祖魯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戰爭雙方都用這種壹人高的盾。背面有條皮帶,挎在肩上,整個人都能躲在其後。這種盾如此巨大,以至於影響自己移動,若在撤退時就要將之丟棄。斯巴達人的豪語是:"帶著我的盾凱旋,或者躺在上面歸來。"
小圓盾:騎兵使用這種盾的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響行動。提供最低限度的防護,可抵禦劍或釘錘等近戰兵器。
手套:復雜精巧的防具。鋼制的指套用皮革與鎖網相連,可以用來握住對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傷。騎士的禮儀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決鬥。這樣的傳統被後來的劍客保持下來,他們在決鬥前交換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擦亮妳的劍。"
馬鎧:戰馬常要求與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護,騎士的本事全在馬上。為坐騎制作馬鎧是件艱苦的工作,胸口脖頸的部位用鋼甲,後胯等處用鎖甲,還要加上各種飾帶。但坐騎還是最容易成為對方弓箭手的目標,長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貫穿騎士的重鎧,射坐騎卻綽綽有余。更有甚者,條頓武士用力擲出的雙手斧可將騎士砸下馬,或直接折斷坐騎的脖子。
附加:城堡攻堅(出處不可考= =bbb)
在中古後期,城堡和設有防禦工事的城鎮數目激增,以及本身占有的重要戰略位置,使得占領或防衛壹個據點成為稀松平常的軍事活動。盡管僅靠壹支小型部隊來鎮守城堡,攻城者卻需要比守軍龐大的軍隊予以攻陷。因為後者需要充足的大軍來控制城堡四周的鄉間地區、擊退解圍的部隊、直接攻擊據點或加以圍困。這些都是極為消耗的行動。
當敵軍接近城堡時,地方上的居民壹般會帶著他們貴重物品尤其是食物和武器,撒退到城堡裏面。但是如果領主認為攻城戰會持續很久,不能參戰的農民就會被擋在門外,以免消耗糧食。歷史上許很多記載顯示,許多平民在攻城戰期間被拋出城鎮之外,以維持食物的存量。例如英國國王亨利五世在圍攻裏昂的時候,防衛者就把老弱者驅離以維持他們的存糧。英國人拒絕讓這些不幸的人通過他們的戰線,使得老弱婦孺被迫夾處在裏昂城與英軍之間達數個月之久,期間他們在被殺與餓死之間作掙紮,直到守軍投降為止。
當敵軍接近可能投降的人和隊伍,尤其城堡或城鎮的傷亡很大的時候,就會立刻完成談判。如果談判失敗,攻城者會審慎地重新估計突擊據點的可能性,如果突擊經研判認為危險性太高,攻城者就會封鎖城堡並開始圍攻。壹旦圍攻開始,即以大炮向城市開火,圍攻戰正式展開。倘若攻城者在缺乏正大光明的理由下就告撒退,往往會被視為難以接受的恥辱。
大型的攻城戰有點像是壹個社會事件。十五世紀的紐斯圍城戰雖然只維持幾個月,但是攻城者卻建造了壹個包括有小酒館與網球場的大營地。貴族為了讓自己在攻城戰期間過得舒適,經常會隨身攜帶他們的妻子與家眷。鄰近城鎮的商人和工匠也會蜂湧而至,設立工作坊並提供服務。
攻城的方式
這段時期的交戰實況顯示,城堡和城鎮很少會因為突擊而被占領。突擊通常是不顧壹切的攻戰行為,相較之下,以變節或秘密行動發動攻戰則更容易成功。除非守軍的武力十分低落,否則突擊行動往往會引起極大的兵員損失。通常攻城者會根據交戰的重要常規與防衛軍隊的忠誠度,來精心安排攻城戰的事項,盡量把攻城的損失減至最低。若能讓防衛者變節投降,就可以免除攻擊的戰鬥與城墻的破壞。如果城堡領主人不在城內,在受困多天而仍未見援軍的情況下,被稱作城堡監守或主管的守城指揮官,就可以在不損害自身榮譽出面投降。城堡監守通常會要求壹份契約書,清楚地說明他們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是不會因為投降而受到懲罰的。
只有在極少數的例子中,城堡監守不會選擇投降或鄙視這種選擇。某些狀況顯示,攻城者會在成功突擊後,對城堡中人不假寬容,全面屠殺城內的基層士兵甚至平民,並且將城堡或城鎮洗掠壹空。被俘獲的騎士通常不會被殺掉,因為可以拿他們來交換贖金。所有的攻城者都會分配到戰利品。在攻城戰後的適當時機運用這種手段,目的在於引導防衛者去商議投降的事情。1417年,英國的亨利五世在長久的攻城戰之後,才取得卡安這個城市。接著,他準許他的軍隊徹底底洗掠這個城市,以報復防衛者的頑強抵抗。除了教士以外,城內所有的人盡數被殺。到了亨利五世下壹個進攻目標波那維尼城堡,盡管兩方都知道是不會有援軍來解圍,但是防衛者仍然提出在七天之後,如果沒有援軍到來才願舉旗投降的條件。
由騎士防衛的克雷克是中東最為聞名的十字軍城堡,迄今仍座立在今天的敘利亞,令人印象深刻。在十字軍東征期間它由騎士團防守,在1271年淪陷於埃及的阿拉伯人之前,***壹百三十多年的歲月裏,曾經抵抗了超過十二次的攻城戰。雖然被攻奪下的故事很罕見,但這幾少見的例子卻有壹個代表性的意義,就是防衛者不會作戰到陣亡的。
阿拉伯人不屑攻擊克雷克的主城門,因為即使擊破了它,後面還有壹連串致命的狹隘走道,通往第二堵更堅固的城門。他們改挖掘西南城角大箭塔的底部,來攻擊南面的城墻,並讓他們得以進入外城墻的範圍之內。雖然在攻□之前仍然要面對更堅固的中央要塞,但是他們試圖使用計謀。他們將身上附有騎士團長老假信息的信鴿放送入城,訛稱長老下令駐軍投降。在兵力不繼且救援無望的情況下,雖然駐軍知道這是偽造的訊息,亦只好接受,光榮地交出這座大城堡。
坑道
在攻下城堡或具防禦工事的城鎮時所遭遇的最大困難,就是要克服用來防止敵軍迫進軍的城墻。其中壹個能解決這個難題的方法,就是挖松城墻的底部來讓它倒塌,前題是必須是該城堡尚未設置護城河或是先把護城河的水排光。如果城墻的根基固若磐石,這個辦法就不會奏效。
壹旦采取挖掘墻角的戰略,進攻者會掘出壹條通往城墻的隧道,並沿著它到城墻的底部。這條隧道會由木樁支撐,然後把支持城墻基礎的底部泥土挖出並運走,再換上木樁來支持。隧道中的木樁稍後會依原定計劃被放火燒掉。如果壹切按照計劃來進行,當用來支撐城墻重量的木樁逐漸被燒掉後,城墻就會因為缺乏支撐而坍倒。坍塌的城墻部份會因此開出壹個缺口,讓攻城的軍隊直接攻入城堡。
挖掘坑道勞力而費時。防衛者可能會警覺到坑道的存在,而為提防城墻安危受到威脅築起第二道城墻來抵擋,因此當外墻倒塌時便不會完全暴露出壹個缺口來。防衛者也知道如何反制坑道戰術,也就是在城墻的底部挖出壹條自己的隧道,並嘗試來攔截敵軍的隧道。當兩條隧道彼此相遇時,就會引發地下戰爭。
攻城
攻城的軍隊會設立適當的位置把城堡包圍起來,防止城內的士兵逃走或突圍。攻城者也會控制附近的農田和鄉村並設立巡邏隊收集所有關於對方援軍的資訊以及采集食物。攻城者的指揮官會審查形勢,來決定對城堡的那壹個地方作簡單的圍攻或準備有效的攻擊。如果城堡因為糧盡而投降,攻城者會把防衛者集中囚禁,並預防任何的解圍武力來包圍自己。決定使用何種最佳的攻城方法,大概會涉及到下列的壹些選擇:
* 挖掘城墻的底部。
* 選擇要破壞城墻的部份,然後投擲石頭予以沖撞(或者用火炮。直到1450年即中古時代快要結束時,火炮的效力仍然不足)。
* 選擇要填平壕溝(或護城河)的部份。
* 建造攻城塔和雲梯來攻上城墻。
* 選擇城門或其他部份以撞錘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