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富裕的資源幫助資源匱乏的人。
大致意思是青年男女準備結婚了,男方東拼西湊了首付,還款走了男方父母賬戶,現在需要女方出錢裝修。當然,問題的癥結不在於此,而是這房子是婚前財產,裝修帶不走,男方又不願意在房本上加女方的名字。
乍壹看,女方的確值得同情——她不應該去做扶貧大使。但細壹想,又覺得不合適。現在很多女生結婚前都要求“三子”——房子、車子、票子,次壹點房子和車子,最差也要有房子。所以,很多男青年感嘆:我爺爺娶我奶奶用了壹鬥米,我爸娶我媽用了半頭牛,而我娶媳婦要了我爸媽半條命。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婚姻。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男女雙方至少是信任彼此的。但看到“扶貧式婚姻”,我感覺不到信任,而是滿滿的算計:男方害怕女方結婚又離婚後雞飛蛋打,女方害怕男方婚後掃地出門,總之,還沒有結婚已經想到了離婚。
像這種情況,提供兩個建議:
婚前,女方也別要求男方有車有房了,結了婚小兩口自己奮鬥,掙多掙少都是妳倆的事,也不牽扯財產公證;二,幹脆不買房,就租著住。有多余的錢投資點自己喜歡的。
婚嫁,本身是兩個陌生人的重新結合,而促成這種結合的最重要因素便是信任。無論男女,如此精打細算,依我看,都不是可以托付終身的主。不要說什麽維護自身利益的話,婚姻是兩個人彼此犧牲相互成全的結伴而行,犧牲的多犧牲的少不都是為妳們自己的生活嗎?
人吶,都不要太精明。有句話說的好:以錯誤驗證錯誤,結果還是錯誤。男青年擔心女方會離婚,所以不加女方姓名;女方擔心做“扶貧大使”,對男方提出的裝修事宜壹拖再拖。兩方因此心生嫌隙,好好的壹樁婚事,無疾而終,造孽!
女人不要說“壹朝婚姻,資產清零”,男人也不要擔心女人“婚姻致富”。生活裏多壹點真誠,多壹點信任比什麽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