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個夜貓子的我來怒答壹波。
有壹類人,天生就是夜貓子類型的,晚上需要很晚才能入睡,午夜12點根本就不是就寢時間,要到淩晨兩三點鐘才會有稍微的睡意,但第二天也不耽誤他正常工作。有壹些人天生是晨起型類型的人,比如我,過了12點如果還在熬夜,我就睡不著了,第二天精力也特別差,頭腦昏昏欲睡的。
對於夜貓子類型的人,如果妳強迫他晚上10點之前睡覺,他反而會睡不著,躺在床上輾轉反側、翻來覆去,非常的痛苦鬧心,所以即便他知道熬夜或許對身體不好,他也沒有辦法強迫自己早壹些睡覺。
還有價值觀的原因。熬夜不好,說的是健康。有壹些人會覺得人生苦短,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睡覺了太浪費。相比於未來的三四十年之後可能產生的健康影響,他更註重當下,他更希望當下能夠拿出更多的時間來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歷史上不乏很多這樣的名人,他們的睡眠時間都很少。比如尊敬的周恩來總理,據說睡眠時間還不到四個小時。比如大名鼎鼎的發明家愛迪生,睡眠時間大概也在四個小時左右。對他們而言,能多拿出壹點時間來,就能多做壹件有意義的事情。相比較之下,熬夜那點對健康的影響又算得了什麽呢?
所以不要再以自己的想法去苛責那些熬夜的人了。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哦~
喜歡請點贊哦,歡迎關註我的公眾號(精彩說微課堂),免費教妳學口才~